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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广州国际旅游展销会参展须知

[日期:2007-06-01] 来源:乐途旅游  作者: [字体: ]
  第三章 住宿服务指南

  大会推荐以下部分酒店供参展宾客选择入住,各参展商也可自行选择其他酒店入住。

  东方宾馆(五星)

  地址:广州市流花路120号 联系人:何玉卿 涂福灵

  电话:(020)86669900-7905 传真:(020)86681618

  客房报价:

  豪华双人房:550元/间/天 豪华商务房:650元/间/天

  行政房: 700元/间/天 高级套房800元/间/天

  以上价格除行政房外均不含早餐

  流花宾馆(四星)

  地址:广州市环市西路194号 联系人:白书波

  电话:(020)86668800-6911 传真:(020)86664030

  客房报价:

  标准双人房:330元/间/天

  以上价格不含早餐(西式自助早餐 55元/人/餐)

  提供酒店—锦汉展览中心,在正式会展期间每天一接一送。

  广州宾馆(三星)

  地址:广州市海珠广场 联系人:陈小健

  电话:(020)83338168-3128 13728000209 传真:(020)83332000

  客房报价:

  标准双人房:220元/间/天 高级商务房:300元/间/天

  以上价格不含早餐(自助中式早餐:15元/份)

  第四章 展品运输指南

  2007年广州国际旅游展销会组委会委托“保昌展览搬运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展会的运输总代理,展品国内段的运输服务由保昌的广州合资公司“宝川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配合提供。请各参展商必须细阅本运输指南。

  国内展品(只适用于非海关监管货物)运输服务指南

  展品进馆时间:2007年3月27日—3月29日(每天9:00时—17:00时)

  展品出馆时间:2007年4月1日下午

  各参展商如需运输/装卸展品,请联络:

  宝川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宜安广场2401、2414室

  电 话:020-28835008 传 真:020-28835001

  联系人:蔡俊明先生 或 李晓茵小姐

  电 邮:guangzhou@exhibition.baltrans.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下午17:00(12:00-14:00午膳)

  一、展品运输

  (1)请填妥展品进出馆登记表,传真至保昌广州合资公司“宝川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传真(020) 28835001(详见第二点)。

  (2)如因展商未能于布展前5个工作日内通知我司及提供进、出馆登记表,而引致展品延误布展及展出,责任概由展商自行承担。

  (3)自行安排展品运至会场之展商请注意:按照广州市交通管制规定;“广州锦汉展览中心”属严格管制货车进出该地段, 由早上7:00至晚上21:00严禁外省及货车使用展馆外围之路段,请各参展商遵照广州市交通部门有关之规定。展商必须安排展品在晚上到达;我司会在翌日早上卸货。除大会指定之运输总代理外、一切外来铲车、吊机等装卸设备不得在现场操作及进入展馆范围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后果,由展商自负。

  二、运输安排

  为保证展品顺利参加展出,请各参展单位务必严格遵守下列时间安排

  (1) 所有需要提货的展品须于2007年3月25日至27日期间运抵广州,运费必须安排预付,宝川公司将不会垫付任何运费。

  (2) 所有提货单证在启运地签发之日起3天内(不得迟于3月24日)传真到:“宝川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020-28835001)”并安排送到或寄到:“中国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33号宜安广场2401室、2414室”

  (3) 因参展单位延误时间等原因使我司未能收到有效的提货单证,导致货物堆存超期,超期的堆存费用凭有效收据或发票向展商实报实销收取;由此而引致提货延误而不能按时参加展览的,责任由参展商自负。

  (4) 运输方式:

  空运到货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铁路零担 :广州火车站

  快递、汽运或自送:广州锦汉展览中心(流花路119号)

  展馆只在3月28日-29日09:00-17:00时间内收货

  (5) 填写收货人资料:不论用何种方式发运,展商必须在货运单上注明展览会名称及收货人为“宝川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通知人电话为(020) 28835008

  三、展品包装要求:

  (1)展品的包装材料应牢固耐用,适合长途运输及反复包装。大件物品须使用机械设备起落的,请在包装箱上标明起吊重心,易碎,防潮字样,禁止倒置的展品必须在包装箱外标明标记。尽量使用便于拆箱的镙栓、镙母来固定箱子,而不要用钉子钉包装箱,以免造成拆箱和再装箱的困难。

  (2)包装箱外表需刷制清晰牢固的标记,内容按下列格式:

  收货人名称:宝川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展览会名称:2007年广州国际旅游展销会

  展商名称: 展台号: 展馆号:

  总件数: 件 第 件

  体积:长 x 宽 x 高 (单位: 厘米)

  重量:(单位: 公斤)

  * 收货人名称按此标准填写,不得写具体人姓名,同时谨记不要将展会名称及主办单位作为收货人,以免造成提货困难及延误提货时间。展品外包装没有标记亦将导致提、送货延误,请参展商务必注意及遵守。

  四、运输收费标准

  (1)由广州车站/火车站提货送至展位内(含开箱):人民币150元/每立方米/每展商。

  (最低按1立方米收费及单件展品重量不超过1000公斤)

  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提货送至展位内(含开箱):人民币300元/每立方米/每展商。

  (最低按1立方米收费及单件展品重量不超过1000公斤)

  *在机场、汽车站及铁路货站发生的杂费(如提货站仓租等)我司凭货站之收据或发票向展商实报实销收取。

  (2)如展商安排在收货期前到货将会额外发生仓储费,费用按人民币10元/立方米/天。

  (最低按1立方米/每展商计算)

  (3)自送展馆之展品卸车、进馆、开箱及上展台(含开箱):人民币85元/每立方米/吨。

  (最低按1立方米/每展商收费)。

  (4)展品从展位(含装箱)及运送到展馆门口装车:人民币85元/每立方米/吨。

  (最低按1立方米/每展商收费)

  (5)空置包装箱展会期间之仓存费(不含搬运):按人民币10元/立方米/天(最低按1立方米/每展商收取),如需搬运空箱,按人民币20元/立方米/每展商收取。

  (6)展商需用我司名义在展馆现场接货或寄存,但由展商自行进馆的展品,我司收取手续费人民币100元/展商,并收取仓储费:按人民币10元/立方米/天(最低按1立方米/每展商收取)

  (7)回运展品出馆、装车及送至广州机场/车站/火车站发运,与来程费用相同。(广州至回运目的地之运费及杂费将以运费到付的形式收取)。

  (8)计费标准按货物体积或重量择大计算,(即体积大按体积计,重量大按重量计)。

  (9)超重附加费:单件货物重量超过5吨,超重附加费为100元/吨,由首1吨开始起计。

  (10)吊机费:单件货物不能使用铲车装卸及货主要求需用吊机装卸的,费用另议。

  五、付款

  (1)上述费用不包括:展览馆之停车费、展馆加班费及保险费等

  (2)所有有关费用,我司只接受汇款及现金,来程款项须在进馆前支付完毕,回程费用

  须在闭馆前支付完毕。参展商付清费用方可提货或送货。

  (3)如参展单位原因未能按要求于提货前安排预付有关运费,需宝川公司垫付任何费用的,宝川公司将按垫付费用金额加收10%的代垫附加费。

  六、购买展品保险

  (1)参展商应自行投保展览品的现场装卸、往返运输及在展览会仓储及展出期间的保险,如展品发生意外情况,请参展单位自行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2)我司仅负责外包装完好交货,如内包装货品质量不符、货损、短少,本公司不予负责。请展商向自行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请各参展商必须仔细阅读本运输指南并严格遵守上述各项条款,我司所提供的一切服务皆遵照我司之营业条款执行(展商可随时向我司索取有关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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