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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发现某户外品牌服装同款两地差价近百元

[日期:2011-07-27] 来源:三峡晚报  作者: [字体: ]

同一户外品牌的服装,居然比武汉卖场内贵出近百元。7月26日,武汉客商田先生来电投诉。宜昌市物价部门表示,只要明码标价就不违规,因为服装商品属于市场定价,销售者有自主定价的权利。

  据田先生介绍,他是某户外运动品牌服装的忠实客户,前不久在宜昌一卖场内购买该品牌的衣物时,发现同一款衣服价格居然比武汉高出近百元。“我后来与武汉的供货商取得联系,对方明确表示,宜昌卖场内所出售的衣服价格确实比武汉贵。”田先生称,既然是全国连锁品牌,在商品定价上不应该出现价格相差较大的情况。

  26日,记者就田先生所反映一事咨询了宜昌市物价部门,市物价局一工作人员解释,目前服装价格已经放开,销售者有自主定价的权利,只要是明码标价便是合法行为。在此事件中,商家已明确标明价格,属于买卖双方自愿行为,所以商家的行为便不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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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 jack518会员 发表于 2011/8/21 20:26:13
品牌本来提倡统一管理、统一销售价,发生异地销售价不同,应及时纠正,而不是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