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公民申办美国签证
中国公民申办商务、留学、探亲、工作等非移民签证时,需根据所居住的省(直辖市)向美驻华使馆或有关总领馆办理。除政府官员外,申办非移民签证一般均需提前预约并接受面谈,填写申请表、交纳签证受理费,并携带本人有效护照及其他申请材料。中国内地的移民签证统一由美国驻广州总领馆受理。以下是美国驻华使馆和总领馆的有关信息:
1、美国驻华使馆: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秀水东街2号 邮编:100600
电话:(8610)6532-3431
签证信息录音电话:(8610)6532-3431-5700
传真:(8610)6532-3178
领区:北京市、天津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陕西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2、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038号梅隆镇广场八楼(注:任何邮寄或投递给领事处的物品,信件都必须寄到总领事馆,上海淮海中路1469号,邮编:200031)
签证预约电话:(021)6217-2193或6217-2196
传真:(021)6217-2072
领区: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
3、美国驻沈阳总领事馆: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2号 邮编:110003
签证预约:(024)2322-2147
签证咨询:(024)2322-1198
传真:(024)2322-2374
领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
4、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领事馆路4号 邮编:610041
领区:贵州省、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重庆市
电话:(028)8558-3992,(028)8558-9642
传真:(028)8558-3520
电子邮件:consularchengdu@state.gov
5、美国驻广州总领馆:
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沙面南街1号 邮编:510133
电话:(020)8121-8000
传真:(020)8121-8001
领区: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中国内地公民的赴美移民签证或未婚妻/夫签证申请统一由美国驻广州总领馆办理。
6、美国驻香港总领馆:
地址:香港花园道二十六号
电话:(852)2543-9011
传真:(852)2845-1598
领区:香港特区、澳门特区
二、入境须知
根据美国移民法,所有从美国陆地口岸、机场口岸或海港口岸入境的人员都要接受检查。如您乘坐飞机赴美,飞机上的服务人员会向您颁发I-94表,即抵达/离境纪录表(Arrival/Departure Record),这张表记载入境者的个人信息和在美的住址。
在美国入境口岸的检查内容主要有四项:1、公共卫生;2、移民身份;3、海关检查;4、农业检查。这四项检查可能由一名官员进行,也可能由多名官员进行。
在赴美途中,空中服务员会向旅客散发I-94表,供大家填写。旅客在该表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在美国的地址。在入境口岸,移民官会检查入境者所持的证件及有效签证及审查赴美理由,决定是否允许被检查者入境以及可以在美停留多久。如允许入境,移民官员会在入境者的I-94表上盖章并注明入境日期、签证身份以及在美停留期限。需要注意的是,持有效美国签证并不保证可以入境,美国口岸的移民官员最后决定是否允许您入境。被口岸移民官审查批准的I-94表是合法进入美国的证明,需妥善保管,如丢失、损坏需及时向附近的移民报告并申请补发。I-94表在离美时需交还给口岸移民官。
护照的有效期必须保持比预定在美停留期限多出六个月以上。
中国公民申办商务、留学、探亲、工作等非移民签证时,需根据所居住的省(直辖市)向美驻华使馆或有关总领馆办理。除政府官员外,申办非移民签证一般均需提前预约并接受面谈,填写申请表、交纳签证受理费,并携带本人有效护照及其他申请材料。中国内地的移民签证统一由美国驻广州总领馆受理。以下是美国驻华使馆和总领馆的有关信息:
1、美国驻华使馆: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秀水东街2号 邮编:100600
电话:(8610)6532-3431
签证信息录音电话:(8610)6532-3431-5700
传真:(8610)6532-3178
领区:北京市、天津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陕西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2、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038号梅隆镇广场八楼(注:任何邮寄或投递给领事处的物品,信件都必须寄到总领事馆,上海淮海中路1469号,邮编:200031)
签证预约电话:(021)6217-2193或6217-2196
传真:(021)6217-2072
领区: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
3、美国驻沈阳总领事馆: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2号 邮编:110003
签证预约:(024)2322-2147
签证咨询:(024)2322-1198
传真:(024)2322-2374
领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
4、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领事馆路4号 邮编:610041
领区:贵州省、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重庆市
电话:(028)8558-3992,(028)8558-9642
传真:(028)8558-3520
电子邮件:consularchengdu@state.gov
5、美国驻广州总领馆:
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沙面南街1号 邮编:510133
电话:(020)8121-8000
传真:(020)8121-8001
领区: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中国内地公民的赴美移民签证或未婚妻/夫签证申请统一由美国驻广州总领馆办理。
6、美国驻香港总领馆:
地址:香港花园道二十六号
电话:(852)2543-9011
传真:(852)2845-1598
领区:香港特区、澳门特区
二、入境须知
根据美国移民法,所有从美国陆地口岸、机场口岸或海港口岸入境的人员都要接受检查。如您乘坐飞机赴美,飞机上的服务人员会向您颁发I-94表,即抵达/离境纪录表(Arrival/Departure Record),这张表记载入境者的个人信息和在美的住址。
在美国入境口岸的检查内容主要有四项:1、公共卫生;2、移民身份;3、海关检查;4、农业检查。这四项检查可能由一名官员进行,也可能由多名官员进行。
在赴美途中,空中服务员会向旅客散发I-94表,供大家填写。旅客在该表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在美国的地址。在入境口岸,移民官会检查入境者所持的证件及有效签证及审查赴美理由,决定是否允许被检查者入境以及可以在美停留多久。如允许入境,移民官员会在入境者的I-94表上盖章并注明入境日期、签证身份以及在美停留期限。需要注意的是,持有效美国签证并不保证可以入境,美国口岸的移民官员最后决定是否允许您入境。被口岸移民官审查批准的I-94表是合法进入美国的证明,需妥善保管,如丢失、损坏需及时向附近的移民报告并申请补发。I-94表在离美时需交还给口岸移民官。
护照的有效期必须保持比预定在美停留期限多出六个月以上。
- 0
- 顶一下
【iouter.com】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非(iouter.com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9608691@qq.com 或电话:189六四五六4971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