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中山陵景区明令禁止野道登山,但还是有人喜欢走野道,认为更有攀岩野趣。其实走野道不仅破坏植被、干扰动物,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今年5月11日下午,一名20多岁的女孩独自从僻静小道上山,被一名劫匪勒住脖子拖拽至树林,抢走了包中现金,还被勒索5000元。还好劫匪只图财,女孩才得以脱身。近日,这名劫匪被玄武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8个月,这是他第二次因为在中山陵抢劫被判刑。
今年5月11日傍晚,一年轻女孩向中山陵派出所报案称,她下午两点多在中山陵登山时被一名男子抢劫。经仔细询问,民警获悉:当天下午一点,女孩坐公交车来到白马公园,从索道处开始登山,爬到半山腰,改从野道上山,走了没多久就被人从背后掐住喉咙昏了过去。等她醒来时,发现已被拖进树林,手脚被绑,一名30多岁的男子坐在旁边,正在翻她的包。女孩说,她包里没什么东西,只有一张公交卡,100元现金,还有一张银行卡。那名男子见没什么钱,心有不甘,竟强行拍摄裸照,敲诈女孩人民币5000元。女孩被迫下山取款,并在紫金山索道停车场以东的登山道口将钱交给对方。
民警问女孩为何不立即报警,女孩说,当时受到劫匪威胁,心里很害怕,不敢不下山取钱。原来,劫匪声称自己是一名特种兵,因为犯了错误被开除,想弄点钱花,已经跟踪女孩好多天了,对她的家庭住址等情况一清二楚,如果女孩不把钱取回来,就要对她家人不利。女孩担心自己跟家人的人身安全,只好说卡里有钱,并答应下山去取。
女孩回家后,一直犹豫不决,到傍晚才把情况告诉家人,家人闻言急忙让她报警。民警经过细致勘查,调阅案发周围大量监控录像,并对周围地域进行深入走访。民警最后惊讶地发现,嫌疑人竟然是2002年曾在中山陵犯下抢劫盗窃系列案件并被判刑十年的马某某。5月18日,马某某被抓获。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所谓特种兵,当然全是他吹牛用来唬人的。
检方指控马某某犯涉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玄武法院审理认为罪名成立,同时认为,被告人马某某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近日,法院一审宣判,以抢劫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