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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十一”期间旅游单位不得随意提价

[日期:2007-06-01]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字体: ]
  新华网西安9月16日电(记者刘林)西安市旅游局日前召开“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协调动员会,要求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随意提价,确需提价的,要按物价管理规定报批,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旅游、商业、餐饮等服务企业都要明码标价。

  今年9月以来西安不断阴雨,假日办要求相关部门强化对山岳型景区内的地质安全情况、各种设施设备、风险性游乐项目和路况检查,坚持遇到恶劣天气景区关闭制 度。

  西安市旅游局同时表示,要整顿非法、违规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重点查处无照和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查处违规经营,不按规定签订旅游合同行为等。此外,要杜绝制、售伪劣旅游商品的行为,商品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关证照,营业员必须佩戴服务胸卡,不得在经营区域外强拉强卖,尾追兜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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