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背景:
阅读新闻

黑导游自曝“宰人”史 2元钱石头能卖1万

[日期:2007-06-01]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 [字体: ]
  “指定购物也不能全怨导游,我们也是被迫的。”小张说,很多地方的导游,都是“零工资”,旅行社通常不给导游发工资,还要事先向导游收取“人头费”,才让导游带团出去。人头费一般每人100元~200元。导游若想赚钱,只能自己想办法从购物点上拿提成。购物点一般给导游10%左右的提成。一个20人的团,要买两万块钱以上的东西,导游才能不赔。

  新规:书面合同限制潜规则

   新《条例》规定: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使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约定行程安排、服务项目和价格、服务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合同约定购物的,应当明确购物场所、购物次数和停留时间。

  此外,新《条例》还规定,一旦出现纠缠、胁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向旅游者索取额外费用的行为,或在旅游过程中强制滞留旅游团队、中止服务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000元到1万元的罚款。

  ■他山之石

  游客买到假货 旅行社要赔偿

  早在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旅游条例》规定,如果游客在指定购物商店买到“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游客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旅行社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究责任。

  去年9月《四川省旅游条例》将“旅游购物场所”单列成节,明确规定:购物点不能强行促销;游客买了东西可以获得购物证据;游客买到假货可以迅速有效地获得赔偿;导游不能联合购物点一起宰客。

  ■如何对付指定购物

  厚着脸皮就不买

  游客跟团购物但害怕被骗,唯一的办法就是厚着脸皮不买。小张说,如果出现指定购物点把门都关上、滞留游客的情况,那就别管商家和导游脸色有多难看,他顶多关你一两个小时,还是会按时让你吃饭、休息,实在不行就报警。

  参加正规旅游团

  另一个防止掉进购物陷阱的办法就是参加旅行社的“精品团”、“纯玩团”。小张说,如果7日游港澳团低于4000元,肯定不正常,来回机票1400元~1600元,酒店一晚上得600元(住5晚),还不算其他门票、交通费用。

  小张说,旅游也是商品,报低价团的游客总是过高估计自己的自控能力。

  报名时,组团社会告知游客有购物项目,合同里也会写明购物项目、地点、次数,但是游客认为花1000多元去香港、澳门玩一趟很值,坚信自己绝对不会买东西。但商家深谙顾客心理,让你不知不觉中上当受骗。(记者 崔莉莉 王秋欣)

【iouter.com】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非(iouter.com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9608691@qq.com 或电话:189六四五六4971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收藏 推荐 打印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