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名驴友被困山上,江门消防队员紧急营救。 资料图片
30名驴友日前在鹤山市彩虹岭迷路,多名驴友出现体力不支和中暑头晕等症状,其中一名驴友更是昏迷山中,生命垂危。鹤山市14名消防官兵上山搜索了7个小时,终将驴友全部营救下山,但昏迷的驴友因抢救无效死亡。
点评:据闻30名迷路驴友主要来自鹤山本地,部分来自佛山、顺德。当日天气闷热异常,驴友在爬山过程中气喘吁吁、头晕脑胀,一名驴友突发急病最终不治离世。唉,相当不幸。
“驴友”指吃苦如“驴子”且“爱好自助旅游的朋友”,具体指代爱涉水、爬山、远足、攀岩、穿越的探险人群。近两年来,驴友一族不断壮大。特别是追求野外生存体验的“背包客”,专以穿越还未开发的美丽山水挑战自我,“不走寻常路”成为时下流行的户外运动。
虽说勇于探索未知,是开拓精神的写照,是锻炼意志的途径,但是探险活动需要以生命安全为基础。远的不说,近一个多月以来,驴友遇险事件接连上演:鹤山彩虹岭事件;12名驴友穿越长白山,一驴友坠落25米悬崖,砸到喝水的狍子捡回性命,全身多处骨折;天津两位大学生结伴穿越鳌山、太白山失踪4天,引来7路人马搜寻,最终被发现于陡崖边,一人大腿拉伤、一人胳膊受伤;从化龙潭水库,一驴友徒步登山坠下30多米山崖,全身多处骨折,被困一夜,被消防员攀岩救出;4名安徽驴友于西藏纳木错景区迷路,体力严重透支之时,幸有车辆路过施以援手;两名浙江驴友违规登山,在雪宝顶遭遇雪崩,一人遇难一人重伤……
案例不胜枚举,都是驴友遇险,大家救援,大部分还是违规登山、涉险穿越,事先无登记,个人信息全无,搜救难度非常大,例如前段时间闹得举国皆知的十余驴友违规穿越四姑娘山事件,同鹤山彩虹岭事件一道,网上热议不断:该不该无限动用公家资源救助违规驴友?
笔者认为,生命大于一切,必须施救,不抛弃、不放弃(我们的消防战士服务人民,太可爱也太辛苦了);而驴友逞一时意气,耗去多少人力物力,其获救之后,政府也该不顾情面,该罚必罚!因自己的过失不对称占用了社会资源,该补偿。
一旦遇险,驴友第一时间会拨打110、119等救急号码,政府部门本应扶危济困,救人当然不能收费,这不是交易;驴友若违规,必须惩罚,但违了什么规、按照什么标准进行呢?尴尬!又是公共领域新问题出现,我们的法律法规滞后。这也助长了部分驴友的侥幸心理,出了事,反正有政府兜着。驴友越来越多,探险活动越来越频密,再不管起来,日后全社会付出的救援成本该有多大?有人表演“跳桥秀”可以按扰乱公共秩序处罚,制定驴友违规的处罚条例不难,其应隶属于一个整体的户外活动规范体系,包括户外准入、户外管理、户外责任、户外救助等。
就驴友个人来说,尽管我国对户外探险活动还缺乏引导、监管和法律约束,但理性科学的出行、尊重生命、敬畏自然才是作为一个公民的“时尚”,“玩命”只是缺乏责任感的放纵。说件小事作结吧:笔者长年追看国外《荒野求生》真人探险节目,主人公贝尔每每逃出生天靠的不是运气,而是丰富的气象知识、地理知识、野外生存技能以及冷静的头脑、清晰的思考、超常的体能;尽管如此,制作方还是在字幕中特别提示“本剧一些情节乃特别设计只为贝尔展示技能”、“涉险之前务必获取专业建议”……懂了吗?越是专业,越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