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背景:
阅读新闻

外出旅行安全隐患多 游客应做到有“备”(图)

[日期:2011-10-18] 来源:威海新闻网  作者: [字体: ]

\

 今年“十一”黄金周,全市旅游安全事故零发生。图为10月1日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在我市一个景区游览。(记者 于启波)  

  2010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首次突破2000万人次,同比增长14.9%。

  与此同时,国内外各大景区、景点都有威海游客的身影。他们或通过旅行社,或以自助游的方式来到心仪的景区,让身心得以放松。然而,不少市民对于旅途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却知之甚少。外出旅游,身在陌生环境,尤其需要重视旅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才能做到有“备”无“患”。

  到景区游玩 应遵守“游客须知”

  案例

  2008年8月11日20时许,来自北京的张先生和女友在国际海水浴场,租了一条充气船,在下海时,张先生和女友把救生衣脱了。船很快划到了深水区,一个波浪袭来,两人全部落水。由于他们均不会游泳,张先生很幸运地抓住了船的一边,没有沉入水中,但其女友很快沉到了水下。幸亏沙滩上有3位会游泳的市民,张先生大喊救命,大家迅速跳到了水中将他们救了出来。

  2011年9月4日,烟台游客郝先生随旅行社来到昆嵛山游玩,游兴大发的郝先生与几名同事决定探索山间小溪源头,便向深山未开放区域走去。14时30分,当他们行至一处人迹罕至的山间小路时,郝先生不慎滚下路边20余米深的崖底。由于其所处位置偏僻,且同行的其他报警人不能说清具体地点所在,当地民警与120医护人员徒步上山搜索,走了10多里山路才找到郝先生。经医生检查,他左前臂肘关节脱位、骨折,盆腔内有血肿。

  提醒

  市旅游局工作人员表示,为保障游客安全,我市各大景区、景点都制定了周详的“游客须知”。如要求游客自觉遵守游览秩序,不得拥挤,勿到未开放景区游玩、划船必须穿救生衣等。对于这些规定,游客要自觉遵守,这是旅游安全的最基本的保障。

  据介绍,虽然景区和旅行社工作人员会反复向游客强调这些规定,但还是有部分游客,特别是以自助游方式旅行的游客不以为然,导致游客走失等情况时有发生。市旅游局提醒,如有游客想前往山区探险,在不违反景区规定的前提下,要做足准备,带上必备的照明设备、雨具等。此外,最好请熟悉情况的当地人做导游,一旦发现情况不妙,应立即按原路返回。发生事故后,要服从救援人员管理。

  外地自驾游 先熟悉当地交通

  案例

  2011年5月1日18时许,来威游玩的青岛游客一行7人,驾车行驶至市区疏港路与704省道交叉口处,与一辆集装箱货车相撞。其中一名年幼的女孩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停止呼吸。驾驶员颅骨及多根肋骨骨折,其他游客不同程度受伤,游客所驾驶车辆损坏严重。

  2011年10月2日下午,在石岛旅游返回途中,青岛游客姜先生驾车载着家人与一辆大货车相撞。大货车将轿车压住,姜先生家人被困在车中,所幸被路过的的哥救出。医生检查发现,姜先生的妻子、母亲的腰部和腿部均受伤。

  提醒

  来自市旅游局提供的数字显示,在刚刚过去的“十一”长假中,自驾游和自助游散客占来威游客总数的近八成。通过烟威、青威两个高速公路入口进入威海的车辆分别达5万辆和6.8万辆。

  自驾游多在外地,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需要人们特别注意。对此,市交警支队民警建议,自驾游司机从外地来威,或者威海市民自驾游到外地,首先要先熟悉所在城市的交通。例如,威海单行线较多,大部分道路实行的是人车分流通行方式,这和不少城市不一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先保护好事发现场,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并确定责任。同时要保管好所有与理赔有关的相关资料,以免因材料不全或丢失对后续的理赔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而对于乘坐公共交通出游的市民,则要承担好监督司机的责任,一旦发现司机疲劳驾驶或车辆超员现象,应立即提醒或报警。

  旅游发生纠纷 找职能部门相助

  案例 

  2007年10月5日傍晚,来我市游玩的临沂市民赵先生在文登市区一家餐饮店就餐时,发现一盘菜中有一条虫子。为此,赵先生找到餐饮店负责人,要求免收所有餐费。餐饮店负责人表示,出现这种情况只可以为他更换一道菜,不可能免收餐费。双方争持不下,并发生了争吵。最终经当地消协人员调解,双方才达成协议:餐饮店免收“问题菜”15元费用,并赔付赵先生15元。由于其他菜基本吃完,其费用由赵先生付清。

  提醒

  外地旅游,发生安全事故后,游客如何维权?市旅游局工作人员表示,游客应先以理性的态度与旅行社、景区、饭店等多沟通,尽量协商解决,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协商难以解决时,要注意搜集证据、维护现场,寻求当地工商、旅游、公安、药监等部门帮助,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证据一般包括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旅游发票以及与旅行社签订的各种有效凭证或材料,或旅游中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凭证。

  防自然灾害 需掌握应对常识

  案例

  2010年10月16日,市民丁先生和同事前往台湾旅游。10月21日,包括丁先生在内的32名威海游客坐大巴去台北时遇上大雨。11时10分许,前方道路塌陷,大巴无法通行。此时的苏花公路,一侧是大海,另一侧是峭壁,沿途地势险峻,而且在狂风暴雨的袭击下,前方山体不断有大石头滑落下来。这时,大巴司机迅速将车开进防空洞内躲避。13个小时过后,被埋道路基本清理完毕,丁先生等人脱离了险境。

  后来丁先生得知,当时台湾正经历台风“鲇鱼”的袭击,20名广东游客失踪,而载有威海游客的大巴距发生事故的广东旅行团乘坐的车仅400米。丁先生说,幸亏司机处理得当,才使大家幸运地躲过这场灾难。

  提醒

  地震、台风、海啸、山体滑坡……近年来,地质、气象情况越来越复杂,突发而至的灾难困扰着我们的外出旅游。面对突发自然灾害,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建议游客一定要掌握必备的应对灾害常识。

  如地震发生后,除非情况危急,否则不要独自驾车外逃,因为震后的道路非常复杂,容易引发危险;由于台风会吹落高空物品,易造成砸伤砸死事故,所以刮大风时尽量不要外出。自然灾害袭来,难免有人受伤,所以首先需要做的是检查自己和同行者的伤情,如有流血的外伤,需立即直接压紧伤处止血。如果有人呼吸停止,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切记不要轻易移动重伤员等。

【iouter.com】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非(iouter.com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9608691@qq.com 或电话:189六四五六4971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收藏 推荐 打印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