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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声中黄金周坚冰已破

[日期:2007-06-01] 来源:新浪旅游  作者: [字体: ]
  国家旅游局官员首次坦率承认黄金周制度存在"弊端",暗示黄金周制度将发生变化。

  5月8日,在全国假日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张希钦表示:“3个黄金周长假确实存在弊端,无论怎样调整,目前的法定假日不会减少。”张希钦表示,黄金周的前提是保证群众休假时间。黄金周不论怎样调整,目前已有的10天法定假日不会减少,也就是3个黄金周的假日不会减少,只有可能增加 或者调整给传统节日。目前,关于黄金周改革的方案正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进行专家调研论证———中国传统节日中的除夕、清明、中秋有望纳入法定假日。

  这意味着,一直为许多专家学者所质疑、“诟病”并实施已经9年的黄金周制度很有可能将发生变化。

  国家旅游局高度肯定黄金周贡献黄金周的实施给国家带来的巨大经济贡献是有目共睹的。拿受益最多的旅游部门来说,相关数据表明:1999年国庆节以来,黄金周旅游人次和旅游收入在国内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中的比例持续保持在20%以上。实际上,受益于黄金周的产业领域,除了旅游业以外,还包括商业、餐饮、交通等相关产业。

  据统计,刚过去的“五一”黄金周全国出游人数达到1.79亿人次,旅游收入达736亿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25.8%。两者均创新高。仅北京在“五一”黄金周期间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30.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6%。

  旅游“井喷”也带来负面影响。集中长假使得旅游景点人满为患,喷涌而来的游人,使得很多景区完全超过了其承载力,造成了相当严重的环境破坏。所有的消费都疯狂涨价,所有的既定秩序都被打乱。突然爆发的人流放大了原有的一切细小缺陷:交通、住宿、环境、餐饮、娱乐、公共设施……

  张希钦表示,黄金周期间,大家一起出行,确实存在人多拥挤、车票、机票难买等弊端,供需矛盾突出,但是取消黄金周无异于剥夺了公众休息的权利,取消只是在掩盖矛盾,而不是缓解矛盾。在国家发改委调研阶段,国家旅游局还是按照原来的要求做好诸如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目前,国内舆论对黄金周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看法:

  正反:黄金周对老百姓利莫大焉从1999年至今,黄金周已经进入第九个年头。黄金周制度客观上为中国居民导入了现代休闲的生活理念。在带薪假期实施的经济社会条件并不充分,或者说就业压力巨大的今天(即老板有权动辄解聘员工),黄金周制度从实践上落实了劳动者的休假权利,避免绝大多数工薪阶层因为机会成本过于高昂而使之仅仅停留于“书面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黄金周的实践历史对于提高普通民众的生活福祉具有极其重要的原始创新意义。从更为长期的制度演化角度而言,以带薪休假为核心的替代性的制度安排当然是理想的,但从可行的现状出发,我们应当而且也只能采取渐进式的制度变迁模式,对现有的休假制度进行局部和结构调整。

  反方:黄金周不应该是部分商家的“黄金季”

  黄金周的“黄金”属性只能主要体现在百姓休假出游方面,而不能异化为旅游景点、餐饮业宾馆业老板借此获取高额利润的“黄金”机会以及地方政府追求GDP和财政收入的“黄金”途径。

  既然几百亿的旅游收入是黄金周设计者的兴奋点以及此项制度的主要支撑,那么旅游收入的可能减少,则是打破黄金周、实行带薪休假、分时度假的最大障碍。其实,帐应该这样算:假如说今年“五一”实现的736亿旅游收入中,包含着借机涨价获得的超额利润,那么,黄金周被打破后则意味着旅游资源的重新配置以及市场供求关系趋于正常和平衡,进而意味着“损失”掉的仅仅是那部分超额利润。旅游需求渐旺乃大势所趋,当人们的出行质量得以提升,更多人的旅游潜在需求将更充分地被释放,正常的旅游收入非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大大增加。虽然黄金周期间涨价以及商家的超额利润系市场供求规律使然,但毕竟是制度设计的不科学、不合理为其创造的机会,站在“公平”的角度,任何的不合理都应被置于改善乃至彻底改变之列,这无疑是政府的首要责任。

  来源:在线国际商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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