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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51名“驴友”被困深山

[日期:2008-05-14]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作者:乌鲁木齐在线 [字体: ]

5月11日晚,大批救援人员前来参加营救。

  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张孝宇 陈岩 实习记者胡彦彬 张仲胜摄影报道)5月11日晚,51名新疆昌吉州野外徒步爱好者,在从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照壁山景区内返回时被困,当地随即启动应急预案,51名被困人员全部安全返回,无人员伤亡。

  接警

    51人被困景区

  5月11日22时45分,市应急办接110、119指挥中心报告:22时20分左右,51名徒步爱好者由于对当地地形不熟,在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照壁山景区徒步返回过程中被困。

  当日上午,51名昌吉州徒步爱好者由昌吉州唯一空间徒步俱乐部两名领队带队,租用两辆大轿车从昌吉市出发,前往板房沟照壁山景区进行徒步。在返程途中,原定路线被上涨的河水阻断,由于领队缺乏经验及应变能力,无法按照原定路线下山,导致51名徒步者被困后报警求助。

  出动

    市领导前线指挥

  得知情况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吉尔拉·衣沙木丁要求,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营救。乌鲁木齐县公安局立即安排离现场最近的板房沟派出所、水西沟派出所干警赶赴现场,县公安局相关领导随后抵达现场。

  当晚,我市应急、公安、消防等部门及乌鲁木齐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工作。市委常委马敖·赛依提哈木扎、副市长马雪峰、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占清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搜救

    51人平安归来

  根据情况,板房沟派出所一名指导员带领干警进山寻找,同时,水西沟派出所联系到户外救援队,通过反复联络,确定被困人员位置。

  一小时后,在照壁山后的一条山径上,救援干警找到了被困的徒步爱好者们,随后,被困人员陆续安全撤出。

  截至12日零时50分, 51名被困人员全部安全返回,无人员伤亡。

  据悉,市政府已将情况向昌吉州政府进行通报。

  声音

    领队责任重大

  首府户外俱乐部“FBT”的负责人“半路一把刀”(网名)表示,圈里的很多朋友也知道了51名徒步者照壁山被困的情况,大家都觉得很无奈。“出现这种情况实在不应该,因为这是一条在徒步圈里很成熟的路线,稍微有经验的领队都不会出现迷路的情况。”

  “半路一把刀”说,领队首先是一个组织者,在路上也是重要的向导,担负着所有队员的安全责任。而现在由于利益的驱动,很多没有户外经验的组织纷纷带队,造成了徒步圈的混乱,而相关行业规定也不很成熟。

    户外爱好者“塞外刀”(网名)说:“5月3日,四名驴友徒步,巨石砸死一人,一人重伤。当时是‘驴头’(领队)对队员的体能估计不足,队员失温后,坐车返回途中遭遇不测。这次是‘驴头’对地况、地貌不熟,50多人被困。‘驴头’的素质我们得好好想想了。”

    自治区体育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南国桓说,5月3日,四名驴友进行户外活动时遭遇巨石滚落,一名驴友身亡,一人重伤。11日,51名徒步者被困。“据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两起意外事件中的领队人员都没有相关的资质,事件发生和领队人员有着一定关系。”

    他表示,部分户外活动领队人员资质情况堪忧。目前,我区户外运动管理条例正在立法阶段,“条例的出台,将会大大规范我区户外运动的现状。”他说,目前不少户外用品店以及个人往往通过网络发布徒步活动组织事项,但发起人很多时候并没有合法的手续。

    据他介绍,发起、组织群体户外活动的组织、个人应该向相关部门报批并取得许可,而领队人员需获得自治区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说法

    失职当担责任

    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王志业律师表示,目前,关于自助游责任法律尚未明确。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即使领队(组织者)和参与者没有经济关系,但二者在活动前已经通过口头的形式达成了契约关系,参加者应该按组织者的要求遵守活动规则纪律,而领队(组织者)也应对参加者负有安全责任,如事故发生地属于可预见的危险区域,领队(组织者)有义务带领参与者避免危险,对于有过错的,组织者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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