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市旅游保险统保大会传出消息,武汉222家旅行社已联合向本地保险公司招标旅行社责任险及旅游意外险。本次招标,由太平洋财产保险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中标。
游客到旅行社参加国内游若发生意外,最高可获赔50万元。参加漂流、攀岩等6种高风险旅游项目,或发生食物中毒、财物被盗等均可理直气壮要求赔付。
过去,市民参团国内游,旅游意外险可自购或由旅行社代购,发生死亡、伤害意外最多赔付8万元。实施统保后,均可赔付20万元。出境游线路,保额也从过去的20万元升至35万元。
在旅行社责任险方面,根据新规,游客若因旅行社的责任遇到意外,根据保费不同,保险公司可给予国内游20万-30万元/人、出境游40万-50万元/人的赔偿。
保险公司还规定,出险后两个险种的理赔不冲突。这意味着,市民若因旅行社责任遇险,国内游最低40万元最高50万元、出境游最低75万、最高可获85万元的赔付,且可一次性支付。
武汉市旅游协会人士评价,过去,旅行社虽要被强制购买责任险,但因条款抽象、理赔非常困难,目前索赔成功的游客寥寥无几。今后,游客参团花同样的钱可获得更高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