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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湾”杯·广东省第二届定向锦标赛报名中

[日期:2007-12-10] 来源:焦点深圳房地产网  作者: [字体: ]
“金海湾”杯·广东省第二届定向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体育局社会体育中心

  二、承办单位

  广州拓锐户外运动服务有限公司

  三、冠名单位

  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越秀区东山少年宫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7年12月16日在广州举行青少年组百米赛;

  2007年12月30—2008年1月1日在惠东市巽寮镇举行公开组比赛。

  六、竞赛项目

  (一)青少年组百米赛:

  1、少年男子组M12 (1995年1月1日后出生);

  2、少年女子组W12 (1995年1月1日后出生);

  3、少年男子组M15 (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4、少年女子组W15 (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5、青年男子组M18 (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6、青年女子组W18 (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公开组:

  1、中距离赛:

  (1)青年男子组M18;(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2)青年女子组W18;(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3)成年男子组M21;(1987年12月31日前出生)

  (4)成年女子组W21;(1987年12月31日前出生)。

  2、百米定向赛:

  (1)男子组;

  (2)女子组。

  3、接力赛:

  (1)男子组(3人);

  (2)女子组(3人);

  (3)混合组(3人,至少有一名女运动员)。

  七、参加办法

  (一)所有参赛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都必须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附加医疗 1 万元),投保期包括路途和赛期。报到时,须交验保险单据复印件,未办理保险者不得参加赛,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负。

  (二)运动员需出示健康证明。

  (三)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一名,运动员参赛人数不限;每队每组限报一队接力,其它各单项不限额报名;学校参赛队伍名称以学校公章为准。

  (五)公开组接力赛和百米定向不分年龄。

  (六)符合青年组参赛条件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成年组比赛,但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年龄组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定向运动竞赛规则(试行) 》执行。

  (二)使用国际定向运动地图规范 (ISOM2000/ISSOM2007) 最新绘制的彩色地图。

  (三)使用电子打卡计时系统。

  (四)运动员出发方式由裁判委员会决定,出发顺序由计算机随机抽签决定。

  (五)处罚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无效或取消比赛资格。

  1、代表队成员私自出预备区者;

  2 、接受别人帮助或为别人提供帮助者,如指路、找点等;

  3、比赛中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者;

  4、提前进入比赛区熟悉情况者;

  5、比赛时领队、教练员未按规定去指定区域集中者;

  6、运动员未按规定批次出发者;

  7、比赛时丢失指卡、号码布、地图者;

  8、比赛时间超过终点关闭时间者。

  (六)其他处理:

  1、比赛途中运动员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比赛时,可自行退出比赛,退出比赛后必须尽快向终点报告;

  2、出发前运动员因故退出比赛,其领队或教练员应向终点递交书面报告。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项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公开组团体总分录取公开组各项前 8 名。接力项目前 8 名分别按 18、14、12、10、8、6、4、2分,计入各代表队团体总分,其它单项按 9、7、6、5、4、3、2、1分计算。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三)青少年百米组团体总分录取该组各项前 8 名。项目前 8 名分别按9、7、6、5、4、3、2、1分计算。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十、报名和报到

  (一)各队请于 2007 年 12 月 10 日前,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寄到以下邮箱: gdoc@gdpopsports.com,并将报名表格传真到广东省第二届定向锦标赛组委会,联系人:朱振文,电话(传真): 020-83345465 、 020-32719361 ,在电子邮件及传真请注明“广东省第二届定向锦标赛报名表”,报名表格请在网站:www.gdpopsports.com或www.topwaychina.com 下载。

  (二)报名确认日期以收到报名表日期为准,不受理逾期报名。

  (三) 报到时间及地点:

  青少年百米赛:2007 年 12 月 16 日 8:30;地点:广州

  公开组赛:2007 年 12 月 30 日 14:30 至 18:00 (只接待当天报到);地点:惠东市巽寮镇

  十一、参赛经费

  (一)各队往返赛区交通费用自理,如需要大会协助安排,请于12月20日前致电组委会订位,先到先得。

  (二)报名费:

  1、青少年百米赛:

  (1)在 12 月 1 日前报名者,每人30元;

  (2)在 12 月 8 日前报名者,每人40元;

  (3)报名后不得改动参赛运动员名单,若因伤病等原因确需改动,每改动一人需交纳手续费 100 元。

  2、公开组(含当地交通费):

  (1)在 12 月15日前报名者,每人 130 元;

  (2)在 12 月20日前报名者,每人 160 元;

  3、报名后不得改动参赛运动员名单,若因伤病等原因确需改动,每改动一人需交纳手续费 100 元。

  (三)食宿:

  1、比赛期间食宿 (2 宿7餐 ) 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2、食宿标准有(以下为三天食宿总价,各类数量有限,先报名先安排):

  (1)自带帐篷:150元/人

  (2)普通房:280元/人

  (3)标准房:340元/人

  (4)海景房:390元/人

  (四)报名费、食宿费请于在 12 月20日前直接到广州市文德路仁康里 34 号 220 室( 广州拓锐户外运动服务有限公司 )缴交或通过银行转帐到下面帐户:

  开户名:广州拓锐户外运动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商业银行农林支行

  帐 号: 703220800300889

  十二、仲裁及裁判员

  (一)仲裁及主要裁判员由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足。

  (二)如有投诉必须在成绩公布后 15 分钟内,以书面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事有任何投诉,请到申诉区填写并提交申诉表格,交申诉费 500 元,申诉成功才可退回申诉费、申诉失败不退申诉费。

  十三、其他

  (一)运动员自备指北针,电子记时系统、点标、电子点签由组委会提供。

  (二)免责声明:若身体患有心脏病、脑溢血、高血压、冠心病等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如运动员隐瞒病情参加比赛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大会不负任何责任。

  (三)报名费由承办单位收取。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网上通知(www.gdpopsports.com)。

  十六、请各单位留意补充通告及赛员须知,公告发布于以下网址: www.topwaychina.com

  注:1、公开组请选择食宿标准优先顺序:A、 元/人 ,B、 元/人 。

  2、报名表可邮寄、Email、传真至组委会,或到指定地点报名。(通过邮寄、Email和传真报名表方式报名的人士请致电大赛组委会确认,以防遗漏。)

  联系电话:020-83345465,传真:020-83345465。

  报名表电邮Email:gdoc@gdpopsports.com及topway2005@126.com

  3、报名日期不同,报名费标准不同(详见规程)。报名日期以收信邮戳或电邮、传真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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