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为何需要办理“入藏旅游批准函”?
鉴于西藏特殊的民族传统、文化古迹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同时也因西藏的交通状况和旅游服务设施及接待能力,政府规定非中国公民身份持有者,即外国旅游客人,台湾游客及海外华人(香港、澳门居民持中国特区护照或回乡证者除外),在进入西藏旅游前,必须办理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TTB]签发的“外国人入藏旅游批准函”,同时,也规定外国记者和外交官不能以旅游者身份进藏。
哪些人需要办理“入藏旅游批准函”?
1、非中国公民身份证持有者-中国台湾的游客;
2、非中国护照持有者-外籍护照持有者。
注:海外华人若无中国护照也需办理“入藏旅游批准函”。
注:现已取消港澳地区人员进藏旅游必须提供“入藏旅游批准函”的规定。港澳游客持中国特区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1998年以前签发,有效期10年)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均可自行赴藏旅游。
关于进藏签证:
1、只有持外国护照及来自台湾的游客需要办理进藏签证,大陆公民及香港、澳门居民不需要办理。
2、申请进藏签证的手续:你只要将你的护照复印件及职业等交给为您办理旅游的旅行社就可办理进藏签证。
进藏签证办理好后,旅行社会给您一个进藏确认书,只有凭进藏确认书才能购买机票及汽车票并随团旅游。
如果外宾及台湾同胞要参加新旅程的西藏旅游团,可将您的护照复印件传真给我们,我们就可为您办理进藏手续,传真号如下:
传真:028 85064040 咨询电话:028 66002006 MSN: trip@163.com
如何办理去西藏边境的边境证?(中外游客均需办理)
到墨脱、樟木、亚东、定日(珠峰)、阿里地区的狮泉河、普兰等边境地区需要办理边境证。
(以下是针对国内游客)
如果不是有特别的原因,建议大家还是在自己的所在地办边境证为好,除非你要求边境证上有藏文以便作为纪念,那就只好在拉萨办。其他如日喀则、林芝等地也可以办,但相对要更麻烦一些。
如果你要在拉萨办边境证,一个简单的办法就是交钱给旅行社。否则就需要启动一套复杂的办证程序
外国人旅藏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旅游局规定,外国旅游者、台湾游客和海外华人(香港、澳门居民持中国特区护照或回乡证者除外)在藏期间不允许自行旅游,不论客人人数多少,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组团旅游。
凡有组织的海外旅游团队须由其委托的旅行社向西藏旅游局及其各地办事处申请入藏批准函。对欲进藏的海外散客,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分别在北京、上海、成都、格尔木设立各地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海外散客。
如何办理“外国人入藏旅游批准函”?
签证:境外旅游者首先需要在所在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中国签证,与中国缔结免签证协定的国家除外。
申请入藏旅游批准函:请将您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国籍、年龄、性别、职业、护照号码)、进藏路线、大致游程时间、旅行意向、联系电话等资料经所在地的旅行社或直接提交给西藏旅游局驻各地的办事机构,同时将护照首页和签证的复印件传真或Email给办事机构,您会在2-3日内得到入藏的有关确认手续。
在收到客人的护照和签证复印件后通常可即刻签出“外国人入藏旅游批准函”。虽然只需要2个工作日审核签发此入藏批准函,但考虑到与客人相关的机票、酒店、向导与车辆等旅游事项的安排预定工作,请尽可能早一些办理申请手续,以便就入藏旅行线路、时间、地点等有关资料得到相应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