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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天花乱坠合同含糊其辞 曝光旅游业七猫腻

[日期:2007-06-01] 来源:乐途旅游  作者: [字体: ]
  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浙江等9省市消协组织日前发布了部分旅游公司服务质量问题的通报,其中有关旅游广告或合同中使用模糊语言、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或缩减景点、任意降低食宿交通标准等7个方面的问题尤显突出。

  据介绍,去年8至10月间,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上海、浙江、江苏江西安徽福建、宁波、杭州、南京等9省市消协组织开展旅游服务消费体察活动,涉及全国153家旅游 公司138条旅游线路的199个景点,结果发现旅游服务业中存在着七大问题:

  门市服务不尽规范

  部分广告出现“准三星”、“相当于三星”等模糊用语;把一些正在修建或筹划的旅游景点描绘得活灵活现,消费者真正看到的却是一片工地。部分旅行社未主动与消费者签订旅游合同。在合同约定中,出现如“由于各种原因造成钱物损失或被窃,我社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等不平等条款。还有三成的旅游线路未向消费者推荐旅游意外保险。“无险”出游给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埋下隐患。

  擅自变更合同约定,降低服务标准

  一些旅游服务企业存在降低住宿标准、旅游线路出现擅自增加购物点的情况。部分旅游公司还违反旅游合同,擅自减少景点、或变更为收费便宜的景点或需要消费者掏钱的自费景点。而在低价旅游中,旅游公司往往租用不合法营运车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存在重大隐患。

  就餐卫生条件普遍难令人满意

  本次体察活动显示,10多条旅游线路存在降低就餐标准的情况,2/3的消费者对就餐卫生情况不满意或认为“一般”。

  导游素质参差不齐,游客利益难保障

  体察活动发现,部分旅游线路出现导游无证上岗情况。接团导游(又称“地陪”)无证上岗现象时有发现。无证上岗的地陪不仅服务质量差,而且带游客乘坐的车辆经常是无证“黑车”,带去购买的“特产”不是假冒伪劣就是短斤少两。

  景点强制消费屡见不鲜,假冒伪劣藏身购物点

  旅游中存在强制推荐自费景点或消费项目的情况,受调查的多数消费者对旅游公司推荐的定点购物场所不满。

  行程安排不尽合理,景点游玩走马观花

  一些旅游公司日程安排太紧,有的景点只是匆匆转一圈,走马观花,让游客感到很疲惫;有时日程安排又拖沓松散。

  出境游中凸显“零接待费”、“负接待费”,暗藏消费陷阱

  不少消费者指出目前在一些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游中,存在以低价招徕游客,再将游客以“零接待费”或“负接待费”转卖境外旅行社,消费者常常被迫被带往购物点购物,旅游行为也因此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使游客权益受损。(杨军雄)(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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