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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出境游携带物品须守法 四大注意事项

[日期:2007-06-01] 来源:乐途旅游  作者: [字体: ]
  圣诞、元旦节日即将来临,深圳新闻网提醒广大市民——一年一度的圣诞、元旦节日即将来临,国内居民赴港澳“个人游”迎来一个高潮,为了快速通关,海关的规定市民需要了解清楚。

  据了解,为在节日期间到港澳游玩,近日大批市民涌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证件。但是随着前往香港旅游购物的内地旅客大幅增加,其中部分旅客因不了解海关规定而导致违规受罚现象屡有发生。

  据罗湖海关 透露,该关今年来即查获国内旅客走私违规案件2110宗,案值1.5亿元左右。为了让广大旅客了解国家进出口管理的有关规定,快捷通关,罗湖海关负责人提醒旅客通关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携带现钞进出有限额。对于人民币现钞,旅客可携带进出境的限额均为不超过20000元。对于外币现钞,出境旅客可携带外币现钞数额为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当天多次往返”旅客首次携带出境的外币现钞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当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携带外币现钞不得超过等值500美元。

  “短期内多次往返”旅客首次携带出境的外币现钞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15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携带外币现钞不得超过等值1000美元。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而“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携带外币现钞入境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时海关凭最近一次入境时的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验放。

  二、在境外购买的应税物品入境需申报。凡携带家用电器或高档消费品等价值超过人民币1000元应税物品(如名贵手表、手提电脑、高级相机、摄像机、手机、化妆品、衣物等)入境的居民旅客应主动向海关书面申报,不申报或申报不实将导致法律责任。对于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应税物品,海关将视情况予以退运和责令征税等处理。

  三、需复带入境的应税物品,出境时要申报。凡携带家用电器或高档消费品等价值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应税物品(如名贵手表、手提电脑、高级相机、摄像机、手机等)出境,又需复带入境的居民旅客出境时应主动向海关书面申报,并凭申报单复带入境。罗湖海关还提示广大旅客:出入境时应仔细阅读海关设在口岸的公告栏、告示牌上所列的内容,以免因携带国家禁止出入境的物品而触犯有关法律法规;

  如不明海关规定,可拨打罗湖海关业务咨询电话为:(0755)82322409,也可直接向现场海关关员咨询。(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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