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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身旅游:除了身体还卖什么?

[日期:2007-06-01] 来源:时代信报  作者: [字体: ]
  1.5万元,交换的代价

  麦田是一个漂在北京重庆人,自称爱好旅游、文学、电影。她说,这趟旅行是她梦寐以求的,希望能在今年实现,而旅行费用方面也是精打细算的。“我们初步设想,旅程需要10个月的时间,每天基本费用20元,意外开支按照与基本费用1:1的比例计算,有1.5万元就可以出发了。”这之前的2004年,麦田和朋友们的第一次徒步旅行是在江津,从大圆洞徒步至中山 古镇,用了整整2天的时间,行走在路上,遭遇永远未知的意外和惊喜,这样的感觉让她从此爱上了“背包生活”,当起了名副其实的“驴友”。大学毕业之后,虽然曾经开过一个电影主题酒吧,做过广告,漂到了北京,但能让她找到自己的地方还是大自然。

  “有一次,我们徒步在海拔4000多米的塔公草原上,那天雨下得非常大,我没有穿冲锋衣,其它装备也很简陋,结果全身湿透了。仿佛那些山是无穷无尽的,永远也走不到尽头。”徒步的经历在麦田看来都是美好的回忆,“还有木格错湖,一个美丽的高原湖泊,当我们到达时四周已经漆黑一片了,最后一班船已经开走,湖边有一个供牧民过路歇脚的小木屋,我们涌进去,生起柴火……”

  显然,麦田是个理想主义者,她甚至相信当这则公告开始在网络上传播后,会有“古道热肠的有钱人”为她的旅程买单,而她会在她的背包上打上商家的“Logo”,以记载和讲述沿途风土人情“报答恩人”。而对于网友评论的“卖身旅游”一说,麦田竟语出惊人——“这纯属炒作,未必真的以为我去卖身啊。”

  事实上,“北狐博客”上的公告有着另一个版本,在麦田本人的私人博客上,“愿意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交付身体”变成了“在法律允许下的进一步交往的可能。”

  按照麦田自己的解释,“卖身旅游”不是出卖肉体,应该理解为“不排除与优秀的提供我帮助的单身男士进一步交往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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