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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龙项目调查:政府用违规手段为项目开绿灯

[日期:2007-06-01] 来源:央视国际  作者: [字体: ]
  建龙利益 纷繁复杂

  华夏第一祖龙项目,从立项、开工到最后叫停,其中迷雾重重。种种文字资料都清楚地告诉我们,水泥巨龙开工的时候,当地政府不仅知道项目没经过环保评估,而且还在建设过程中给予过大力支持,甚至不惜采用违规手段给这个违规项目开绿灯。看来,这条巨龙虽然还没完全现出真身,但已经法力无边了。

  在拿到新郑市发改委的批文后,祖龙公司开始了建设,原本是一个包 工队却变成项目的所有者,3个亿的建设资金是一个最大的难题。有这样一句话:无利不起早。面对这样一个大蛋糕,谁都想来分一杯羹。

  这是祖龙公司的可行性报告,在市场分析中,记者看到,21公里长的龙身鳞片共计130万片,以留根、留相、留笔迹的名义,每片售价高达5000元。666,999,888等特殊号码更是价格不菲。130万片鳞片最低总收益高达90亿。除此之外龙腹内外企业广告52.6亿,游人吃喝购礼品1.46亿,照此算下来,20年里扣除各种消耗,每年平均纯利润6.177亿元。

  郑州祖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 李树民:“鳞片是汉白玉的,原来做好的都有(样品)就是这一种。”

  明知违规却下发文件,明知违规,施工5年没人管。明明违规,2006年4月27日,新郑市旅游局的主管部门郑州市旅游局,却给河南省旅游局打报告,说这个项目是始祖山景区的重要项目,恳请给予这条违规建设的水泥巨龙以必要的资金支持。

  郑州祖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 李树民:“就是河南省对好的旅游项目,要给予补助或者是给予支持。(河南)省旅游局有这个文件规定,有通知,好的项目只要符合现实的情况,这个项目确实是个好项目。”

  采访时记者看到一份2006年11月10日,由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旅游局联合下发的文件。这份文件的主要内容是:国家旅游发展基金按旅游项目开发补助、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补助和以奖代补。这是当时新郑市发改委的审批报告,记者看到,巨龙3个亿的建设资金全部是企业自筹,所以即使这笔发展基金申请下来,也不会落入祖龙公司的口袋,那么这笔钱的直接受益方,到底是旅游局?环保局?还是发改委?

  11月14日,文件下发第4天,河南省旅游局、郑州市旅游局、新郑市旅游局就水泥巨龙组织专家评审会。所有到会专家和领导对这个违规建设持肯定意见。李树民拿出照片,介绍了当时的情况。

  郑州祖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 李树民:“这是在施工现场的照片、这是施工现场。”

  记者:“你能告诉我,这些人都是什么人吗?”

  李树民:“有省旅游局的。”

  记者:“这个中间的人是省旅游局的?”

  李树民:“对,这个是始祖山景区的负责人王主任,这是新郑市旅游局的一个副局长。”

  对此,记者来到新郑市旅游局了解情况,得到竟是这样的答复。

  记者“在最近的一两年的时候,新郑市旅游局还有没有,对祖龙公司的这个项目进行论证和考察啊?”

  新郑市旅游局市场开发科科长 路军:“没有。”

  11月16日,文件下发第6天,一直没有对水泥巨龙做出环保评价的新郑市环保局,向郑州市环保局递交项目呈报单。上面写着经研究,同意该项目上报市局。

  新郑市环保局副局长 高雪鹏:“这个情况我得再问一下,当时具体是哪个工作人员受理的。”

  记者:“既然出具了项目呈报单,它肯定应该有相关的东西,所以我们就想看看相关的一些文件。”

  新郑市环保局副局长 高雪鹏:“我安排人再找找。”

  记者:“你什么时候能给我?”

  新郑市环保局副局长 高雪鹏:“我给你找找吧”

  今年2月5日,新郑市发改委为这个水泥浇灌的巨龙,向河南省发改委申请投资项目备案。第二天,河南省发改委做出批示:此项目不允许备案。不仅如此记者还发现,新郑市发改委在这份给省级主管部门的文件中,竟然向河南省发改委撒了弥天大谎。水泥巨龙总投资3亿元缩水了10倍,变成3100万元。计划建设年限从原来的十年,陡然变成从今年1月到年底,仅有12个月的时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旅游开发区和文化遗产保护区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半小时观察:谁催生了这条丑陋的龙?

  谁要在自家后院里建一个雕塑,只要你有钱,又不妨碍别人,你可以说建就建。但要在国家森林公园里花上几亿元建设一个长达 21 公里 的建筑物那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这样一个不简单的事情居然就很简单地上马了,并且一干就是五年。

  所谓华夏第一祖龙从各方面看都是一个十足的怪物。龙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用龙来包装一个到处散发着铜臭的商业项目,对每一个华夏子孙的情感都是一种亵渎。森林公园并不是私家财产,土地、环境,都牵涉到公共利益,没有经过相应的决策程序,这是对公共利益的恣意侵犯,也是没有规则意识的狂妄行径。

  我们现在感兴趣的是,本应当把好关口的地方政府在这样一个闹剧中扮演的事什么角色?新郑市有关部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经表态,“华夏祖龙”没有经过任何批准,项目与政府无关。政府是人民利益的守望者,有人挑衅法律政策的严肃性,把一个违规项目推进了五年,当地政府怎么能等到事件曝光才一停了之呢?如果把一个铜臭熏人的项目说成是文化工程有些叫人恶心的话,当地政府的不作为则让人寒心。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让人寒心的把关人,我们的土地上才会出现那么多让人恶心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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