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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户外第一大案二审上诉方举证的相关证据

[日期:2007-06-01] 来源:奥利网  作者: [字体: ]
1、拍攝于2006年11月27日14点46分,第三营地上游约5公里处电站蓄水坝。_中国户外第一大案二审上诉方举证的相关证据_乐途旅游网

1、拍攝于2006年11月27日14点46分,第三营地上游约5公里处电站蓄水坝。

2、拍攝于2006年11月27日14点53分,第三营地上游约5公里处电站蓄水坝。_中国户外第一大案二审上诉方举证的相关证据_乐途旅游网

2、拍攝于2006年11月27日14点53分,第三营地上游约5公里处电站蓄水坝。

  现场实景照片证据(五)

  照片来源:覃敏权,梁华东团队队友。

  拍攝于2006年11月27日12点44分,第三营地。

  该照片所示大石块是梁华东、陈培培、骆旋等8人扎营的营点,位于第四组照片证据第一张所示大石块左侧上前方。骆旋与陈培培的扎营点就位于照片中人站的位置,是最靠近河道内侧和边坡的营点,相对于其他扎营队友是最安全的。

  证实:扎营地选择在离传统行洪水沟相对较高的大石块上面,已经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关注。巨大山洪溢过巨石改道袭来,已经远远超出天气预报和营区降雨实况(阵雨\小雨)合理意料之外,防不胜防。

  现场实景照片证据(六)

  照片来源:覃敏权,梁华东团队队友。

  这组三张照片是覃敏权等人为解开山洪暴发在没有明显预兆的情形下突发的原因,根据当地向导的指点,于2006年11月27日沿峡谷上溯约四个小时后发现的电站蓄水大坝。大坝高约35~40米,蓄水库容已因引水发电接近干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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