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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随团游被安排住桑拿房“裸女作陪”难入睡

[日期:2007-06-01] 来源:乐途旅游  作者: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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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随团游被安排住桑拿房 “裸女作陪”难入睡

  脏乱的地面,卫生极差的洗手间、贴满裸女瓷砖的墙壁……眼前这一切让本该舒心的旅程大打折扣。4月14日晚,与旅行社僵持到次日凌晨2时,高女士和先生不得不在这“裸女作陪”的桑拿房度过了“难忘”的洛阳牡丹之旅。

  ■夫妻俩窝火

  随团旅行无房住 被安排住桑拿房

  4月14日,高女士和先生参加了陕西青联旅行社的“洛阳牡丹少林寺”游。从早上7时30分出发直到当日晚间, 高女士都认为旅途是非常愉快的。可到了晚上9时,旅行团来到洛阳一家名为鑫缘港湾的大厦后,夫妻俩却被随行的导游告知由于标准间房间紧张,两人只能住在洗浴中心的桑拿房中。

  桑拿房是洗澡按摩的地方,怎么能住人?况且房间紧张的问题应该由旅行社提前解决,导游的这一安排着实让夫妻俩窝火。一天的旅程已经让人感觉十分疲惫,看着其他游客都陆续住进该大厦4楼和5楼的标准客房后,夫妻俩无奈之下只好提出先去看看那间“桑拿房”。

  ■导游这样说

  要不住在桑拿房 要不呆在大堂

  走进桑拿房,房间里的情景更让高女士心情变得更加郁闷,桑拿房内设施十分简陋,根本没有旅行社当初承诺的电视机等配套电器,同时还看到屋顶上挂着踩背用的趴杆。让高女士不能忍受的是,房间的墙壁上贴满了印有裸体女人的瓷砖,卫生间的卫生条件也非常差,眼前的一切让夫妻俩立即退了出来,又来到大厦大堂与导游协商。

  这一谈就是4个小时,导游提出让他们住到当地旅行社经理家去,被夫妻俩拒绝,随后导游便一直强调“要不住在桑拿房,要不呆在大堂”。到了次日凌晨2时,夫妻俩忍受不了夜间的寒意,只好勉强住进了桑拿房间,不用说,在按摩床上辗转反侧数小时,两人眼前晃动的都是“裸体女人”,折腾得半晚上都没能合眼。

  昨日上午10时,从洛阳打来电话的高女士伤心地说:“这趟旅行,算是被晚上的住宿给毁了,我们已经没有再游玩的心情了。”

  ■旅行社这样做

  给住桑拿房游客补140元的差价

  负责此次旅程的陕西青联旅行社贾姓导游说,得知游客不能入住标准间,她也很无奈,因此从当晚9时开始她就一直在同当地旅行社协调,手机都差点打爆了,但由于洛阳牡丹花开,正处于旅游旺季,各宾馆酒店已经是人满为患,实在是安排不到原本承诺的标准间。

  昨日下午,记者了解到,考虑到高女士夫妻俩的心情,青联旅行社已经给他们补了140元的差价。高女士说,其实出门在外旅游舒心最重要,旅客需要的只是当初对合同内容的一个信守,而不是一个补差价的问题。

  旅游陷阱

  不法旅行社三招坑游客

  记者昨日了解到,在历年来的旅游投诉中,旅游质量都是焦点。消费者一直期待和呼吁的是“诚信旅游”,但是据业内人士讲,一些不法旅行社暗挖“陷阱”坑骗游客。他们的主要手段有3种。“五一”旅游黄金周即将来临,提醒大家出游时防止被骗。

  损招1 出行以后加费用

  西安南郊的孙先生想去东南亚旅游,在对各大旅行社的报价反复对比后,挑中了价格最低的1000元泰国游。“咋这么便宜?”然而到该社报名时孙先生才发现,原来报价所说的1000元泰国游只是“幌子”,这一价格并不包括机场建设费、来回泰国的机场税等,实际的参团费用超过了2000元。

  损招2 行程缩水“景”不符实

  不法旅行社在行程上做手脚,而且在旅游项目上乱做文章。今年春节,唐女士看见某旅行社在广告中承诺旅游中会“赠送烟花晚会”,就报了名,“只有去了你才知道被旅行社‘忽悠’了。”实际上所谓的“烟花晚会”就是让游客自己掏钱购买烟花燃放,或是看别的游客放烟花。此外,不少游客还投诉旅行社的行程严重缩水。穆先生报名参加西安某旅行社的“海南四飞团”时,旅行社广告上写着“保证游览万泉河、五指山”,然而到了才发现,“游览”其实是“遥望五指山”,“远眺万泉河”。

  海拔较高的四川黄龙景区一般从每年11月起就停止接待游人了,一旅行社的广告中到去年12月份仍写着游览黄龙景区。游客报名时,旅行社都说得很肯定,但一到四川,当地导游会告知去不了黄龙,要改去牟尼沟,但这样的临时改变行程并不退给游客成本差价。

  损招3 降低服务标准

  在不法旅行社坑骗游客的手段中,最惯用的就是降低服务标准。为了吸引客源,旅行社往往在广告上采用“独家”、“最”等字眼,使游客产生很大的期望值,但结果却并不能兑现。黄女士在参加某旅行社的“南昌、九江、庐山双飞团”时,看见广告中明明写的是“全程独家入住江西最高等级酒店”等,每句广告词都令她心动不已。而旅游团去了庐山,实际入住的其实只是一家疗养院,那里不仅卫生条件差,而且有其他团队入住。

  专家支招

  签合同留证据防“陷阱”

  那么,如何应对不法旅行社设置的“陷阱”呢?律师李东和旅游行业资深人士张先生为游客支招。

  不能谁报价低就参加谁的团

  出发前要向旅行社问明情况打听清楚拼团合作对象及组团社、接待社的联络方式,避免在拼团途中被甩,却又找不到投诉对象。要保管好旅游合同,以便到时据理力争或作为投诉依据。

  千万不要贪图便宜大部分旅游者在认识上有一个误区,同一个线路,谁报价低就参加谁的团。这就引致个别旅行社纷纷打低价组团牌,走“零负团费”歪路,以迎合不成熟消费者的心理,面对这些陷阱,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巧妙应对。消费者一定要将每天游览的行程安排、景点停留时间详细与旅行社沟通后明确写在旅游合同中,维护自身权益。游客不能以价格高低作为选择旅行社的首要条件。因为构成旅游价格不同的因素很多,交通工具、住宿饭店等级、餐饮标准、导游等级等不同都会影响价格,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而掉进陷阱。

  行程安排出游前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仔细敲定行程中的具体安排,明确旅游价格。对于旅行社擅自增加的自费娱乐项目,有权拒绝。

  用餐方面旅游合同中不仅要明确写清就餐的次数、用餐标准,还要约定在餐饮质量不好时,有权终止旅行社或导游的餐饮安排,要求退还餐费等。

  住宿方面合同中要写清楚普通房、标准房还是星级房,星级房是几星级等。

  不能轻信旅行社广告和口头承诺

  要找正规旅行社和正规导游遇到导游服务质量有问题,如果是当地的导游,可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是随团导游,可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权益受损害要保留有力证据一定要签订旅游合同文本,把具体的旅行时间、路线、价格、交通工具、住宿和就餐标准及口头承诺的内容用书面形式予以确定。旅行过程中,发现旅行社存在违约行为,要保留权益受到损害的有力证据,以便日后依法进行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卿荣波 王宜墨 芮潇潇 采写)

  来源: 华商网 -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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