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对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参观、旅游、探险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对擅自进入的个人或单位,分别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和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但是,此次8名驴友私自进入楼兰文物保护区无从取证,从而无法对他们经济处罚。
若羌县文物局局长焦迎新表示,由于若羌县文物局只有十多名工作人员,罗布泊区域天气干旱且地形险恶,楼兰文物保护区范围又极广,仅楼兰古城遗址的面积就有十万余平方米,即使是保护站的工作人员进入也很危险。
因此,一般都是探险者撤出保护区后工作人员才知道,也就无法取证追究责任了。
焦迎新说,此次8名探险队员的领队去年就曾带领9人进入过楼兰文物保护区,但直到他们成功穿越罗布泊后,文物局的工作人员才得知。
《办法》中还规定,未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禁止参观、旅游、探险。因科研考察确需进入的,应当持科考项目方案及相应批准文件,报经自治区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派文物监护员随同监护。
但近年来,部分打着"旅游探险"名义的团组和人员频繁进入楼兰、尼雅等一些未开放的遗址,给生态环境脆弱的遗址又添人为破坏。焦迎新介绍,即使是人在保护区内步行穿过,也会造成破坏。罗布泊地区的风沙较大,人步行经过时会使地表的干土变得松软,再经过风沙的侵袭,地表就会被吹掉一层。
乌鲁木齐市登山探险协会主席王铁男说,近年来进入罗布泊的人很多,包括新疆境内的和外地的旅行团,这些团队大都是穿越罗布泊,不进入文物点,大部分都没到文物部门备案。
同时,希望全国的驴友们能增强文物保护意识,不要轻易走进文物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