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就景区和参观点门票再次出台优惠政策。此前规定,游览参观点对1.2米(含1.2米)以下儿童免门票,对未成年人、在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门票半价。此次,引入了"6周岁"和"18周岁"两个临界点,将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现役军人等实行门票优惠政策:各游览参观点要对残疾人、7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门票,对69岁以下老年人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待老年人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对现役军人门票价格优惠幅度为20%。
对于此项优惠政策,各游览参观单位也表示了担忧,因为此前对1.2米(含1.2米)以下儿童免门票,凭借外观就能判断,而此次要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的儿童免门票,就需要参考儿童年龄的证件了。
自治区发改委要求各游览参观点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对各项优惠政策应在售票窗口予以公示,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果各游览参观点执行不到位,将由各级价格监督局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