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20日宣布,将成立独立的法定机构“旅游业监管局”(旅监局),监管香港旅行社、导游和领队。
特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长苏锦梁今日公布有关方案,建议成立以非业界人士占大多数理事席位的独立法定机构,暂定名为“旅游业监管局”,负责旅游业的整体规管,处理由香港旅游业议会、旅行代理商注册处负责的规管及发牌工作;业界成员除旅行代理商外,还会包括导游和领队代表。
苏锦梁表示,将提高旅行代理商申请牌照的最低资本要求,以提高入行门槛,从而提升行业素质。政府将为导游和领队设立法定发放牌照制度,以提高导游及领队的素质和专业性。此外,特区政府还将设立独立上诉机制,处理针对旅监局的裁决而提出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