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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签责任状保护长城 破坏者将被追责

[日期:2011-11-28] 来源:第一旅游网  作者: [字体: ]

近日,河北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在涞源县召开长城保护管理工作会议,省文物局与长城沿线8个设区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签订 《河北省长城保护安全责任书》。 

    河北省境内明代长城约1338公里,沿线所建边城、营寨、敌台、烟墩等军事设施3800多处,共有各种关隘300多处。调查显示,在河北境内,仅就长城墙体保护状况来说,80%以上为“较差”“差”甚至“消失”,敌台、烽火台等单体建筑近70%出现坍塌甚至彻底消失。 

 

    位于河北境内涞源段长城修建于明万历年间,绵延150公里的内长城沿线涞源境内密布着十几个小矿,由于私采滥挖矿山等 多种原因,这里的长城主要墙体已经坍塌甚至消失。 

 

    河北省文物局要求,长城沿线各市、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长城保护管理责任制,将保护长城的责任分解落实 到长城沿线各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

 

    在长城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长城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长城安全和有碍长城景观的设 施,禁止私采滥挖矿山资源。 

 

    此外,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依法拆除,并处以罚款。在基建和开发利用过程中,造成长城破坏的,依法追究有 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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