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江西婺源县程村村民因“旅游公司分红太少、菜地青苗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在村中设置数十处烧烟点,用烧油茶籽壳大量放烟的办法干扰摄影,著名景点石城成了“烟城”(详见《中国青年报》11月23日9版)。这是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各方利益碰撞下遇到的、非常典型的案例。
每年的这个时候,到婺源石城看枫叶,成了全国摄影爱好者的一大兴奋点。而今年,劝各地摄友不要去婺源,成了在一些热门的摄影论坛上的热门帖。据某社报道,“今年11月中旬以来,村民以旅游公司分红太少(现门票为60元/张)、菜地青苗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为由,先是强行向每位摄影人索要50元,后发展为在摄影点前烧烟干扰。”“当地政府闻讯后派出干部到该村做工作,规劝村民,向摄影爱好者强行索要50元、推销方便面、在摄影点前烧烟的现象得以遏制”。接着,该报道立场鲜明地说,“程村村民的做法不仅伤害了石城秋色和婺源旅游的名声,也伤害了摄影人的感情”。
在我看来,这样的报道有失偏颇。村民的这一系列做法仅仅是“果”。追根溯源,地方政府在旅游开发当中的导向作用,旅游公司在利益分配中的行为,应该是问题的主因。
有报道称,婺源的旅游从2000年起步,“旅游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大到强的嬗变”,“全县接待游客由2000年的12万人次飚升到2010年的530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23亿元,旅游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
从12万人次飚升到530万人次;从零起步到成为支柱产业,一个产业9年间能有这样的爆发式发展,成绩是主要的,出现问题也很正常。关键是怎样看待出现的问题。想起主持人孟非在《非诚勿扰》中点评一位男嘉宾的话:有时,错误的总结比不总结还可怕。
有几个问题需要澄清:第一,谁满意才是真的满意?现在,大凡政府官员一说到旅游,都能熟练地说出国务院41号文件中提的,把旅游业打造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但知和行怎么统一?战略性支柱产业好界定,看旅游业占GDP的百分比就好。人民群众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呢?谁满意才是真的满意?我认为,只有旅游者、旅游地居民、旅游从业者、旅游企业经营者、旅游部门管理者等所有旅游业涉及的人都满意,才是真的满意。
而婺源呢?有消息称,国家旅游局日前正式批复同意在婺源县设立“国家乡村旅游度假实验区”,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国家旅游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是满意的。当地居民呢?显然是不满意的。旅游者呢?一位网友在贴吧里说,“为了能占到一个理想的位置而一夜未曾睡觉的我,想带有个人情绪地抱怨一句:你们自己的事情解决不好,反而让我们这些局外之人白白遭受损失,真不愧是"穷山恶水出刁民"!”另一位网友说,“村民认为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自身的利益得不到满足,从而表示不满情绪,这一点可以理解。但是我们游客通过买票、出示相关证件等行为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应当享有观赏、拍摄景区内风光的权利。”显然,遇到这样的事情,游客是很难满意的。而“全国各地的游客远道而来,慕名而至,结果却是空手而归,进而怨声载道,给婺源县、给江西省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网友语),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旅游公司应该也难满意。
第二,农民参与,农民受益,应该是发展乡村旅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旅游开发本来就是要为当地人民谋福利,而不是为少数利益集团服务。只有把村民的利益与旅游公司的利益结合起来,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保护、开发当地的旅游资源。也只有把游客利益放在重要的位置来考虑,当地的旅游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旅游开发不能拔苗助长,更不能竭泽而渔。在全国风起云涌的旅游开发热潮中,发生在婺源的冲突只是给其他地方提了个醒。尽管“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早已是各地旅游管理者口中的另一句老生常谈,但一些急功近利甚至竭泽而渔式的开发仍然层出不穷。类似的问题一直有,只不过这次在婺源石城反映得更充分。如果此事能对各地方政府和旅游企业敲个警钟,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最后,到底什么样的旅游目的地才是个合格的目的地?在中国青年报社连续6年开展的“中国青年喜爱的旅游目的地”活动中,广大青年给出了自己的标准。其中,“安全”和“当地人热情友好”成为最重要的评价标准。这两个标准,充分考量了一个目的地的旅游软环境。而打造合格的旅游软环境,是谁的责任和义务?仅仅是当地人自身的素养问题吗?
随着近两三年来的旅游开发热,怎样摆正当地人、当地政府、旅游企业与游客间的关系,怎样才是真正的利益共享,怎样才能多赢,成为摆在旅游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面前的一道现实考题。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婺源的旅游,伤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