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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评选十大安徽特色旅游商品和非遗旅游商品

[日期:2011-10-17] 来源:中国网  作者: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41号文件和省政府33号文件精神,丰富完善旅游要素体系建设,推进安徽省旅游业科学发展,按照“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工作部署,省旅游局将于下月举办全省旅游商品大赛。

旅游商品的生产和销售直接影响着旅游业整体收入水平和收入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是地方人文精神和地域文化的代表。旅游商品销售收入占旅游收入的比重往往被看成是衡量区域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尺。在我国,在安徽省,旅游购物比重均为20 %,明显落后于其他要素的发展。因此,省旅游局希望通过举办展赛,进一步推动全省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品质提升。

本次大赛以新创意、新材料、新工艺、新包装、新产品、新发展为主题,以扩大影响、促进研发、锻炼队伍、培育品牌为目标,以延伸旅游产业链,打造安徽特色旅游商品品牌,实现交流合作共赢为宗旨。大赛设金奖5名、银奖10名、铜奖20名。同时,将评选出“十大安徽特色旅游商品”和“十大安徽非遗旅游商品创新作品”,并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各市旅游部门予以表彰,对获奖单位予以8000至10000元不等的奖金奖励。

凡是省内旅游商品企业生产并已在市场销售的旅游工艺品、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等具有安徽文化和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不含服装类商品、旅游装备品、酒店用品等)都可以参加此次大赛

。参赛商品须是具有安徽省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的旅游精品,包装设计新颖别致,实用、便携。

一是历年“中国旅游商品大赛” 荣获金、银、铜奖的作品不参加本次大赛,其他作品可以参赛。

二是参赛商品质量符合要求,三年来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近三年监督抽查合格,近三年出口检验合格,无出口索赔事件。

三是参赛商品的零售价不得超过5万元,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体积不要过大。同一材质和工艺的商品只能报送一件(项)参赛。

四是商品生产企业应有工商执照、法人代码证等设立文件,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据统计,目前安徽省有旅游商品企业46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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