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野路爬崂山的游客中,不乏未成年人。
只要交上20元钱,就能参加从野路登崂山的团队,沿途还路过警方多次提醒的危险路段——太子涧、扇子石。10月1日,记者随团暗访了一支“野驴”登山团,200多人的登山团,一直没看见领队和压队的身影。
交20元随便上车
临近国庆假期,各网上论坛旅行页面上召集自助出游的帖子开始增多。报名须知中大多都写着:领队只提供路线带路,不承担任何责任,参加队伍所有成员互相帮助,风险自负。
“召集令”中的价格很诱人,去一趟崂山玩一天只需20元,记者决定选择一条线路来体验一下。9月28日,记者找到一则帖子,上面写着“十月一日活动,路线:马头涧——扇子石——北九水”。记者拨通上面的电话,对方只问了一句:“在哪上车啊?”记者询问该带什么装备、买不买门票时,对方只是让记者加一个QQ群,“这不是什么组织,不买门票,只交20元钱,叫我网名背包客就行了。”随后就挂断了电话。
10月1日早上7时,记者按照地址来到辽阳西路美特好停车场北面出口。记者与负责人取得联系才知道车牌号,此时,车内50余人的座位已经坐了一大半。7时20分,车辆准时启动,走到李村时又上来一批游客,有两人没有座位只能拿个马扎坐在过道上。在路上,一名男子向每人收了20元。“后来记者了解到,收钱的就是“背包客”。
30多名小孩随队
8时40分许,车辆走到王哥庄镇一个社区,大巴停下,身后又有两辆大巴停下。三辆车上的人混在一块,至少有200人,既有看起来有70多岁的老汉,也有至少30个小孩,其中大的10岁左右,小的只有4岁。而当初在网上的“召集令”中明确写有:“谢绝未成年人参加”。9时20分许,天空开始下起雨,虽然只下了20分钟,但大多数人淋透了。在整个登山的过程中,几乎全路段都只能容许一人通行,前面一个人滑到,后面的人也跟着心惊胆战。
在行进过程中,记者一直没有找到“背包客”,询问了一圈也没有得到明确答复。下午4时,记者并未按要求到达停车场。但并没有人联系记者。随后,记者独自坐公交车返回。
遇险难究组织者责任
崂山公安分局北九水派出所今年以来已参与30余起山中遇险报警,大多都是从野路登山。
针对这样的“野驴团”,是否有部门对其监管呢?记者拨打了市旅游局投诉热线,工作人员解释说:“我们旅游局只对旅行社进行监管,对于你说的这种网上组织出游的,市旅游局对他们没有监管职责,建议市民不要参加。”
在此次活动的“召集令”中,明确写有:“本活动组织者不以盈利为目的,如不遵守团队纪律、擅自离开队伍、自身有心脑血管等不宜参加户外活动的疾患及带有未成年人的朋友等,引发的意外不负担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这个事先的声明是否就能免除组织者的责任呢?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单正国律师介绍说,因为民间自发组织的这种户外运动都是“驴友”自费的,所以也不存在什么责任义务之间的分配。“如果能够证明组织者有重大过失,可以要求组织者承担一定责任。这个重大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没有履行基本的告知义务,以及致伤者不顾,见死不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