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钓鱼爱好者投诉,在千岛湖钓鱼收费内外有别,他很不理解。一份发自淳安县渔政部门的文件称:为保护千岛湖水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持千岛湖水体生态平衡,进一步规范千岛湖水域垂钓管理的有关事项,实施凭证有偿垂钓,限制垂钓实体数量,划定常年垂钓和季节性垂钓区域,并规范垂钓行为。
文件直接把垂钓归入捕捞作业类型,在千岛湖水域垂钓实行凭证有偿垂钓,应向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捕捞(垂钓)许可证。每人每年收取800元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而本地人加入当地钓鱼协会的,一年只需缴100元会费。
这位读者查阅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淳安县将垂钓划归为捕捞一类,不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娱乐性游钓和尚未养殖、管理的滩涂手工采集零星水产品的,不必申请捕捞许可证。
垂钓到底算不算捕捞,法律自有公论。我想,作为一种管理手段,渔政部门适当抬高一点门槛,实行限人限量管理也是一种积极举措。毕竟,千岛湖名声在外,来垂钓的人越来越多,所用的垂钓方式也五花八门,破坏渔业资源和环境的人不在少数。渔政部门管起来,总比放任自流好。
的确,渔业资源要保护,垂钓行为也要规范,虽然跟张开网大肆乱捕相比,赶跑一些钓友也保护不了多少鱼,但能堵一点是一点,少漏一点是一点,对于渔业资源保护来说,也算是好事。
大老远跑到千岛湖去钓鱼的人肯定不是为了贪几条鱼的便宜,哪怕鱼再好,卖的价再高,也钓不回来去路费,他们冲的是美丽的自然风景,图的是湖光山色中一人一杆的乐趣。千岛湖不是一方池塘,哪怕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吃不喝不睡,在那儿钓鱼,又能从湖中钓到多少鱼?何况很多人只是偶尔去一次,偶尔钓一次鱼。现在却不得不按一年800元的标准足额缴费,暂且不论800元是否高了,如此“一刀切”是否有点不合情理。另一方面,对外地人一刀切收800元,对本地人却网开一面收100元,这不是走差别对待的老路吗?当然,本地人为千岛湖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和牺牲,适当照顾一下也无可厚非,只是有没有必要差距那么大?
如果最终管起来了,却给大家造成了内外有别,不欢迎外来游客的印象,这就有点得不偿失了。旅游做的是长久生意,千岛湖的自然资源得天独厚,这是优势,但是,只有休闲内容多样化、管理服务工作都跟上,才能锦上添花,才能赢得口碑。
看看自然风景,实在太单薄;坐坐船,游玩一下山水,可能去一两次也就腻味了。垂钓不一样,一年可以去很多次,每去一次吃穿住行一应花费,说到底还是留在了千岛湖,给城市带来的收益可能远比800元要多得多。作为一个旅游城市,这笔账不能不算。即使收了800元,那你的服务有没有做到位,有没有让钓友们有宾至如归、物超所值的感觉?休闲垂钓这几年在国内风生水起,一些景区争办垂钓节,希能引来关注,原因就在于它不仅能引来客还能留住客。做大一个产业当用心经营,而不是收个费、执个法这么简单。
管理的目的是有序开发、防止破坏,不是把有趣的事情搞没趣了,拒绝一个游客很容易,但要赢回口碑则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