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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自驾游营地”出台 有了具体规范标准

[日期:2011-04-01] 来源:温州都市晚报  作者: [字体: ]
 温州市将打造一批“自驾车旅游营地”,供自驾游游客使用。市旅游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的《温州市自驾车旅游营地建设规范(试行)》近期出台,开浙江全省先河。温州市各类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具备自驾车旅游服务和接待功能的各种乡村旅游点和旅游度假村、旅游景点、可提供自驾车露营活动的休闲度假营地等,均可申请参加市级自驾车旅游营地的评定。

  随着私家车增加,自驾游已成为温州市民休闲生活的新兴方式,但与之配套的自驾车营地建设却滞后。据市旅游局人士透露,目前温州市仅在永嘉、文成等地,尝试建设自驾车营地,但尚未形成规模。

  记者了解到,自驾车旅游营地的服务项目,包括住宿、露营、越野、休闲、餐饮、娱乐、汽车保养与维护、汽车租赁、度假、户外运动、信息服务、医疗与救援等。通过发展,自驾车旅游营地可以在特定的区域发展成为集景区、休闲度假、健身运动、综合服务为一体的特色旅游景点。

  《温州市自驾车旅游营地建设规范(试行)》对营区设置、环境、道路、建设条件、配套等均做了详细规定,要求自驾车旅游营地应设置在规模较大、接待能力较强的地方,可以是一个集散地,也可以是一个村落、房车泊区、轻体房区、帐篷区、一定规模的农(渔)家乐旅游场所,距离自驾旅游营地的游客接待中心不超过500米,且不少于50个泊车位,同时能够为汽车自驾游活动提供必要的供水、救助、医疗、餐饮、通讯、防火、金融等保障设施等。

  市旅游局局长张纯洁称,温州是全省旅游的“山水风情旅游板块”,具有发展自驾游的先天优势。加快自驾车自助营地建设,打造一批符合当地民情的自驾车旅游营地,对推进自驾车旅游市场的成熟来说,不但是一项旅游工程,更是一项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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