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洋 通讯员刘博洋)“驴友”陈先生、孙先生登山时却遇上了持斧抢劫者,最终,两人合力将持斧男子按倒逃脱。
近日,持斧男子石某因涉嫌抢劫罪被起诉。
遇险:男子持斧击蒙驴友
2010年12月19日,孙先生等驴友相约到房山区周口店镇涞沥水村某山坡处登山,后三两成群分开上山,孙先生和陈先生在一起。
当天下午4时,孙、陈二人在下山的路上遇到一个手持斧子的男子,并一直在后面尾随、追赶。
“我们开始往山下跑,本以为能逃过,但两三分钟后,持斧男子突然闪了出来,拿斧柄给了我一下。”陈先生称,被击蒙后,对方威胁要抢劫。为保护自己,两人分别拿出300元和1200元给了对方。
错过:受害者遇队友未知声
就在陈、孙两人把钱交给持斧男子之后,一起爬山的驴友杨先生一行经过他们身旁。杨先生还问三人是否有事,持斧男子抢先说“没事儿”,杨先生离去。
事后,杨先生回忆,他们爬山时,曾见过持斧男子,该男子自称“护林员”。因此,当看到陈、孙同持斧男子站在一起时,并未感觉异常,打了声招呼就下山了。
陈先生称,当看到杨先生时,因害怕持斧男子手中的斧子,所以没敢说什么,错过了脱险机会。
脱险:击伤持斧男逃脱
此后,持斧男子为防止陈、孙报警,便持斧抵着孙先生的头,索要二人手机,并提出让他俩叫个女驴友“上来玩玩”,就放他俩走。
随着时间的推移,持斧男子见陈、孙二人很“害怕”,就有些放松警惕。此时,陈先生和孙先生互相使了个眼色,立即冲上前将持斧男子扑倒。搏斗中,持斧男子的斧子被夺下,其腰腹部也被击伤。
陈、孙二人逃脱,报警。
交代:看城里人有钱生邪念
接到报警后,房山警方通过被害人描述,于事发次日,将持斧男子、37岁的当地无业农民石某控制。
据了解,石某在19岁时,曾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8年,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石某交代,案发当日,他一早就在山路上闲逛,遇到了爬山的驴友。他想这些从城市里来的人有钱,他便想“抢点儿钱花”。
目前,石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房山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