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背景:
阅读新闻

车祸现场民间救助员与120医生就抢救方法起争执

[日期:2010-03-16]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扬子晚报 [字体: ]
前天晚上,南京市白下区瑞金路与瑞阳街交叉路口,一辆私家车撞倒一名过街的男子,男子后脑着地血流不止,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事故发生后,恰巧一位热心市民刘先生路过此处,并在120急救医生未到达前帮助实施救护,面对随后赶来现场的120急救人员,竟又不顾市民劝阻,现场对急救医生抢救伤者手法提出质疑,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后经了解,原来刘先生不仅是一名获得过“国家紧急救助员”资格的热心市民,还是一位热衷登山探险等极限运动的爱好者,是一名圈子里知名的驴友。


就救治方式问题,刘先生与120急救人员发生争执

  车祸现场遇到热心男子

  前晚10时许,白下区瑞金路与瑞阳街路口突发一起车祸。目击者钱先生说,肇事的是一辆黑色沃尔沃私家车,该车由西向东行驶,正好一名男子由北向南过街,这时车祸发生了,私家车将过街男子撞倒在地,一些市民赶紧围上来关注。

  记者赶到现场后,发现受伤男子后脑着地流血不止躺在地上,虽然面部没有什么损伤,但因后脑着地,男子头部下面已经流出一大摊血,一女子趴在男子身旁,只知大声哭泣不知如何施救。现场市民一时手足无措,不敢动手施救,只好边报警边等待交警和救护车的到来。

  就在大家焦急企盼120急救医生快点赶到时,突然一名戴眼镜、自称姓刘的中年男子,从一辆车上匆匆跳下来,迅速拨开围观人群,“快让开!快让开!快让开!我姓刘,学过急救知识……”听到他的喊话,大家迅速让开一条通道,刘先生于是在120急救医生未到达前,迅速展开对受伤男子的施救工作。


刘先生自己用手保护伤者颈椎

  男子有酒气,救人样子很专业

  虽然身上有股淡淡酒味,但刘先生首先走到受伤男子身边蹲下身子,然后又回头清醒地向围观者表述了一遍自己的身份,原来他是一名国家紧急救助员。说完,刘先生又提醒受伤男子身边哭泣的女子,“你千万不要摇晃伤者!”

  随后刘先生趴在地上,开始询问伤者姓名,事发日期,受伤男子均一一回答无误,只是声音低沉,语气虚弱,眼光迷离。刘先生马上告知伤者,“我要做身体检查,如果有疼痛或麻木,必须告诉我。”刘先生由于怀疑伤者颅脑损伤和颈椎伤害,不敢做脑部和颈椎的检查,只是做了眼部瞳孔检查。经查受伤男子瞳孔未见异常,刘先生又用手抚摸伤者的肩、胸、腹和四肢。

  此时伤者告知刘先生,他胸闷,腰以下麻木。刘先生边点头边对受伤男子做颈部脉搏探测,脉搏有紊乱,做手腕脉搏检查,发现其心跳是每分钟146下。刘先生初步判定,受伤男子颅脑外伤,颈椎和腰椎或许也有损伤。刘先生对伤者做完细致检查后,要求该女子与伤者说话,防止伤者丧失意识等待救护车到来。

  趁此间隙,刘先生解释说他不仅具有国家紧急救助员资格,还是一名驴友,尤其热衷登山和极限探险等活动,汶川地震时,他还独自从南京赶到了四川去帮助救援。


刘先生网上发帖质疑救护人员 李海勇 范晓林 摄

  3次对救护医生说“别这样”

  几分钟后,接警赶来的120急救车到达现场。已经帮伤者做过诊断的刘先生,立即把自己的抢救诊断内容告知了120急救医生,刘先生称伤者脑后出血,神志基本清醒,肩,胸,四肢无明显外伤,伤者胸闷,腰以下麻木,怀疑颈椎或腰椎损伤,请求120医生在止血包扎的同时,做颈椎和腰椎的固定,防止二次损伤。

  听完刘先生的“诊断”,急救医生表示感谢外,也做出了自己的诊断。然而接下来,刘先生开始对120医生现场急救方式提出了质疑,并质疑这种抢救方式可能会给伤者留下更大创伤。原来,刘先生看到120医生直接将伤员头部抬起包扎,未作颈椎保护。“别这样,这是错的!”刘先生大喊:“应该用双手固定伤员颈椎,不做颈椎保护,会对伤员造成二次损伤。”刘先生为此与120医生大吵。也许为了争取救人的时间,120急救医生并没有多做解释。但是刘先生又见120医生要把伤员直接搬起,放至2米以外的担架上时,迅速上前制止,“别这样!”刘先生要求120医生使用颈椎保护器,先把伤员颈椎保护起来,同时,要求急救医生将担架搬至伤员身边,再使用标准移动方式,将伤员挪动至担架上。

  看刘先生这么较真,120急救医生说,车上没有颈椎保护器。刘先生随即要求围观群众提供杂志或厚报纸,准备现场做一个简易颈椎保护器。无奈,120急救医生拿来杂志大小的一充气垫,放置在伤者脑后,准备搬运伤员。刘先生见状又喊:“别这样!”他告诉120医生,这不是颈椎保护器,不可以直接搬运伤员,这样搬运伤员,一旦是颈椎或者腰椎损伤,伤员轻则瘫痪,重则死亡。

  热心市民“指手画脚”惹急120

  “大哥,还是听急救医生的吧!”伤者家属有些急了,120医生眼看10分钟时间过去了,也终于有些不高兴了,同时指出刘先生热心救人出发点是好的,但这样一味指责也不对,现在不是讨论救护方式的时候,必须马上将伤者送医院抢救,否则再耽误下去,对伤员会有生命危险。对此,刘先生更是不能接受,继续与120急救人员就救护方式问题争执,现场气氛立刻变得紧张起来。

  面对车祸救人现场发生如此意外一幕,围观市民不得不报警求助。接到报警的白下区公安民警也立刻赶到现场,110民警见刘先生是在与120急救医生,为如何抢救伤者的方式上争吵不休时,不得不将刘先生拉到一旁,并指责刘先生如此做法影响了事故现场的伤员抢救工作,由于刘先生并不愿承认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妥,险些被警方使用辣椒水强行制服。眼见形势不妙,刘先生马上向110民警亮出了自己“国家紧急救助员”的身份,有处理伤员的权利和义务,120医生此时一脸不悦,将伤者直接抬至担架上送上车离开。后在围观群众劝阻下,刘先生才离开。

  市急救中心:急救方法并无不妥

  此后,刘先生将这段遭遇贴到网上,引起了网友关注。“我发这个帖没有其他的意思,作为专业的救援救助机构的120,你们是不是可以多一点点专业的救援和救助的常识和技能,避免伤员的二次伤害,减少伤员的伤害呢。”刘先生这样表示。

  昨天,此事也引起了南京市120急救中心的高度重视,并迅速介入调查。该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对于当晚发生的事情,急救中心非常重视,经调查参与此次事故中伤者抢救任务的,为急救中心南京市中医院急救分站的医生。经查,在当晚赶到现场抢救伤员过程中,急救医生首先对受伤人员颈椎进行了诊断,排除颈椎有伤,伤者当时只是一个简单的普通外伤,根本不需要像刘先生说的那样处理,不能说刘先生完全是个外行,但是具体的急救程序还要视急救医生当时的具体诊断而定。

  该负责人强调,今后市民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一定要具备医学专业知识和实践知识,才能对伤员进行处理。如果不具备,只是理论上学了点皮毛知识,建议不要擅自对伤员进行处理或妨碍120医生抢救病人的工作。昨天上午,记者从南京军区总医院获悉,车祸中受伤男子经抢救无生命危险,只是头部普通外伤。目前事故原因交警仍在调查。

  名词解释:紧急救助员

  在灾情发生后,从事救助他人、引导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活动,以减少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失的人员。工作内容包括:采取适当措施抑制灾害进一步发展;指导和帮助受难者逃生以及创造避难、逃生条件;抢救伤员,实施初步医疗救护等。

  去年底,在南京举办的江苏省首期“紧急救助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结业典礼上,一共有83名学员获得了紧急救助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成为江苏省第一批紧急救助员。

【iouter.com】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非(iouter.com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9608691@qq.com 或电话:189六四五六4971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收藏 推荐 打印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