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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版迪斯尼现身北京石景山游乐园

[日期:2007-06-01] 来源:千龙新闻网  作者: [字体: ]
  米老鼠、唐老鸭在石景山游乐园载歌载舞,是中国企业涉嫌盗版,还是迪斯尼文化入侵成功?

  近来,不少来北京旅游的外国人,吃惊地发现北京有个翻版迪斯尼乐园——石景山游乐园。游客走进石景山游乐园,宛如置身于童话王国,米老鼠、唐老鸭等迪斯尼卡通形象载歌载舞围绕在身边,无一不让人错以为北京也盖起了迪斯尼乐园。

  日本富士电视台上周对此进行了报道,新闻中一名女工作人员坦 言,石景山游乐园主要是模仿香港的迪斯尼乐园,“差别不了多少”。美国、英国等国际媒体也先后跟进报道。在Youtube网站上,富士电视台的采访视频的点击率已超过了5万人次,不少国外网民认为中国盗版了美国迪斯尼。

  近七成人认为翻版有错

  《国际先驱导报》就此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进行了联合调查,截止到5月8日24点,共有1828人参与了在线投票,其中有65.84%认为“这是一种盗版行为”。

  “这两天有老外朋友问我这事,都不太好意思回答。改得不伦不类的,丢人现眼啊。”宝洁中国公司的王女士说:“为什么要抄迪斯尼啊,中国有那么多的优秀卡通形象,像葫芦兄弟、孙悟空,还有那么多的神话,可以取中国自己的题材嘛!”

  不过,也有22.59%的人认为“没有错”。北京的钟先生说:“美国的迪斯尼太贵、太远,我们只是借用了迪斯尼创造出来的卡通人物而已,米老鼠、唐老鸭是明星,这么多年了,凭什么就不许被拿来模仿?”

  八乐音乐网的王先生说:“我倒觉得这不是仿冒,而是迪斯尼娱乐文化入侵成功。美国人再一次利用免费版权干掉了中国的文化娱乐产业。”

  侵权与否尚未定论

  石景山游乐园真的侵权了吗?上海交通大学王先林教授是知识产权领域研究专家,他认为:“有嫌疑,但不能马上得出结论来。”

  “按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并没有太明确的标准,而各个国家的版权法有区别,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的评判标准也不一样。迪斯尼的卡通人物本身受版权法保护。具体来说,这种复制,是不是构成了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还需要鉴定,如果能够认定石景山游乐园这种复制是以赢利为目的,就构成侵权。目前来看,侵权的可能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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