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背景:
阅读新闻

氢气球爆炸 烧伤4岁女孩(图)

[日期:2008-01-04] 来源:  作者: [字体: ]

蕾蕾烧成这样,妈妈不知今后该怎么办
本报记者 苗波 摄

蕾蕾爸爸的手机上存着孩子的照片(右为蕾蕾)

本报记者 苗波 摄

  本报讯(记者 杜鹃)4岁的小姑娘蕾蕾已经有爱美之心了,平时总爱照镜子,妈妈说她“臭美”。可发生在去年12月30日的一场意外,让蕾蕾再也不愿照镜子了,她说自己是“魔鬼”。当天上午,她在西安康复路交易广场门口玩耍时,一旁直径2.3米的氢气球突然发生爆炸,她的面部几乎全被烧伤。

  爆炸气浪把小女孩掀翻

  30日上午10时许,从江西来陕做生意的涂志伍带着孩子到康复路交易广场玩耍,突然一声巨响,将他带入了一个噩梦。“没想到广场前面的氢气球广告发生爆炸,把她烧了。”

  “气浪把小女孩掀了个跟头,气球把她盖住了。”据目击者符飞介绍,当时有个氢气球拴在地上,两个小孩子在一边玩耍,突然间发生了爆炸。女孩的头上和身上都着了火。“平时都把气球升到空中,当天不知道为什么没升上去。”

  昨日下午,在西京医院住院二部烧伤科,记者见到了正在接受治疗的小蕾蕾,旁边扔了件她的羽绒服,已被烧烂。小蕾蕾的面部呈黑色,几乎全被烧伤,水泡结痂后的脸上涂满了药水,原本长长的睫毛也被烧焦了。由于伤口开始结痂,觉得痒的小蕾蕾老想去挠,妈妈只能哄着她别动。

  小蕾蕾被诊断为全身7%二度烧伤,说是7%,其实全集中在脸上。由于不可避免的色素沉着,大夫建议后期要对面部进行护理,才能减轻色素沉着,但不大可能恢复原样。“她说我们把她变成‘魔鬼’了。”说到此处,爸爸涂志伍就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户外氢气球广告须距地面15米

  据了解,当天的氢气球广告是陕西宏景广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康复路交易广场二层西区负36号,品牌为“AK-33”的牛仔裤做的广告。“广告公司给了4000元钱,就不管了。”涂志伍说道。对此,宏景广告公司总经理智东称,公司并不打算逃避责任,只是希望对涂志伍的赔偿有法律依据,目前他已委托律师同对方接洽。

  至于当天的事故,智东表示,公司作户外广告是经过西安市气象局升空气球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批的。公司会派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防护,只是当时出事时,工作人员吃饭去了,没在现场。而目击者提到的气球并没有升空,他表示不太清楚。

  对此,西安市气象局升空气球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闫永林证实该氢气球已通过审批。由于静电、明火等都容易引发爆炸,氢气球广告一般要求距地面15米左右,与空中电线的距离也要达到一定要求,并且必须要派专人防护。

【iouter.com】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非(iouter.com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9608691@qq.com 或电话:189六四五六4971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收藏 推荐 打印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