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海关规定
海关限量:香烟200支,烟草50克,烈性酒1.5公升,胶卷15卷,望远镜、摄象机、录音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等各1个。所有携带物品入境时需向海关申报。随身物品不超过海关规定者免税放行。严禁携带致幻药品、武器和军火。游客可携带纪念品回国,文物出境须出示由考古局发放的特别证明。武器、古董、不能携带出镜。
游客出入境可携带现金2000美元,超过须报关。1美元约合70-80卢比。旅行支票和信用卡在尼可用。
机场税。到南亚各国的旅客每人须交纳770卢比,到世界其他地方的旅客每人1100卢比。国内机场税50卢比。
到境后所有行李均须向入口处的海关申报并结关,随身用品可免税入关,游客可携带烟,酒等缴纳关税的物品入关,在不超过规定数量的情况下可免税,严禁携带致药品,武器和军火,游客可携带纪念品回国,携带文物出境须出示由考古局发放的特别证明.(地址:加德满都Ram Shah Path国家档案大楼电话:4250683/88传真:4262856)
机场税
到南亚各国的旅客每人缴纳770卢比,到世界其他地方的旅客第人缴纳1100卢比
在尼泊尔真正的古董是不准出口的,购买年份未满一百年的佛像、唐卡画、黄铜制品等,必须向尼泊尔考古部申请,取得未满百年的证明文件,才可携带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