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旅游高峰到来,不少“驴友”纷纷在网上发帖组织自助游,而这些帖子一般都附有一份“生死状”,要求参与者承诺如出意外后果自负。据悉,近年来频发的“驴友”安全纠纷案是这些“生死状”出现的主要原因。然而,签订“生死状”是否就能解决相关争议,一纸“生死状“和几句承诺能否让“驴友”放心地出游?
A
自助游组织者发出“生死状”
AA制自助游由来已久,指组织者通过互联网召集“驴友”并提供线路,网友跟帖报名组队出游,费用平摊。这种活动区别于旅行社的自助游,又不同于俱乐部的会员活动,具有比较强的自发性和自主性。如今很多组织者在发帖时,一般都会发出责任声明,让参与者签订一份“生死状”,大体内容是:“活动组织者、同行人员不对此行的质量、安全负任何责任。在旅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事故,都由‘驴友’自己负责,与组织者毫不相干。”
据资深“驴友”刘杰介绍,组织探险游这样的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旅行途中可能出现各种意外,在出发前签订这样一份协议,提醒队员提高安全意识,将可能出现的风险降到最低,同时也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一旦出事后追究起来,“生死状”也可以作为“免责”的凭证。
B
“驴友”遇难事件催生“生死状”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自助游“驴友”遇难事件是这些“生死状”出现的最主要原因。
2007年3月11日,11名“山友”在北京灵山登山途中迷路,23岁的“夏子”遇难;2006年7月9日,13名“驴友”在南宁赵江旅游露营时突发山洪,21岁的“手手”被洪水卷走……
2006年“驴友第一案”中,遇难女孩“手手”的母亲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同行的12名“驴友”,这件事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了“生死状”的出现。
很多“驴友”对这些事故记忆犹新。一些“驴友”表示,为了避免出事后产生纠纷,面对签“生死状”的要求他们一般都会接受。
不少组织者也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说,“生死状”并非严格的合同或契约,因此一旦发生责权纠纷,“生死状”能起到的作用也是非常有限的。虽然这种方法不能彻底解决相关争议,但在目前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这也是一种相对可操作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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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状”背后是自助游的无监管状态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生死状”出现的背后是目前民间自助游组织的无监管状态。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网上自发组织的自助游作出专门的规范,没有对参与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作出界定,一旦发生意外,就没有明确的责任人来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因此,很多组织者要求签订生死状”也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
专业人士提醒大家,在目前网上自发旅游处于无监管状态的情况下,最重要的还是“驴友”自身应该具有安全意识。最好参加专业、有经验的旅行社或俱乐部,如果自己出游,也要咨询专业人士,对出行线路和可能遇到的危险进行全面了解,同时要选择合适的同行者,活动前要买好保险、制订应急预案等。 (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