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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遗失来不及补办 临时证明也可乘机

[日期:2007-06-01] 来源:民航资源中国网  作者: [字体: ]
  本报讯 按公安部、民航总局有关规定,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包括:中国籍旅客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休干部证和军队职工证,港、澳地区居民和台湾同胞旅行证;外籍旅客的护照、旅行证、外交官证等;民航总局规定的其他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对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可凭学生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 明放行。身份证件遗失来不及补办的旅客,可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乘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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