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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两起长城被毁调查:村民只知道是堵城墙

[日期:2007-06-01]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字体: ]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境内的一段赵长城遗址近日遭到严重破坏。这段赵长城遗址位于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兴胜镇二海壕村,主体长达98米、宽5.8米、高3.4米,属于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近日,记者来到被破坏的赵长城遗址现场,看到赵长城遗址南侧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豁口,墙体剖切面上留下的挖掘印痕十分清晰。

  在赵长城的南面空地上,取下来的墙体夯土被大型机械平整,摊出了一 大片空地。

  毁于人祸?

  据介绍,这一段赵长城遗址高3~5米,基宽10~15米,夯土层非常厚,底部有一部分土石混筑结构,虽然经历了2000多年的日晒风蚀,但依旧非常坚固,除非使用大型挖掘设备才可以破坏成现在的样子。

  根据调查,施工是从11月3日开始的,摊平的场地准备盖厂房。这个工程得到了九原区兴胜镇二海壕村村委会主任的许可,并且由主任指挥划定取土地点。在事发前的8月14日、31日,包头市文物管理处执法人员曾经两次到兴胜镇二海壕村现场,告知村委会负责人严禁进行损害文物遗址的施工行为。

  当地文物部门负责人对此很痛心:“历经数千年,这段长城没有毁于天灾却毁于人祸。”

  实际上这种明知故犯的现象并不少见,早在半个月前,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对一起因修公路故意毁损明长城的事件做出处罚,内蒙古宏基路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处以50万元罚款。被破坏的这段长城位于内蒙古丰镇市隆盛庄东约1公里处,建有一处高大的烽火台,宏基路桥公司的公路设计是由南往北在烽火台附近穿越长城。内蒙古文物局获悉后,多次派工作人员赶到文物保护区施工现场,和施工单位共同勘查路段,并向有关负责人提出了公路绕行、钻道、架桥等建议。可是,宏基路桥公司认为此工程属于政府批准工程,只要是政府允许了,文物部门不应干预其施工。

  为了保护明代长城遗址和三处古村落遗址不受破坏,自治区文物局专门召开了听证会,指出宏基路桥公司在公路建设施工中,未经申报批准,擅自挖掘作业,损毁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长城。然而在听证会后,宏基路桥公司依然不听劝阻,我行我素,继续施工,在原来砂石路面的基础上又铺设了沥青路面,这对长城造成了难以恢复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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