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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广东酒店住客身份信息须传警方

[日期:2007-06-01] 来源:金羊网  作者: [字体: ]
  9月1日起,入住酒店3小时内,客人的身份信息将出现在当地派出所的电脑屏幕上!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该规定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焦点解读

  旅馆必须安装联网信息系统

  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是新规定最突出亮点,在过去的规定中,只要求旅店严格住宿登记。旅店如发现涂改、伪造证件、证明者,冒名顶替者以及形迹可 疑者或被通缉的案犯,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但最新出台的《规定》第五条表明,旅馆必须“安装使用经公安部检测合格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该数字系统不仅是旅馆与公安部门即时通讯的重要手段,也是旅馆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必备安全条件。

  据悉,该软件系统由公安部门免费提供,并强制各旅馆安装。如不安装,旅馆将不获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机关有权取缔此类旅馆;对逾期未按规定安装使用软件的旅馆,公安机关将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小时内上传旅客资料

  对比起管理信息系统尚未普及的时期,新《规定》对旅馆信息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旅馆应如实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旅客入住后3小时内传送到旅馆行政区域的公安机关。”

  同时《规定》要求,尚未建立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应将住宿登记表于当日送旅馆行政区域内公安机关。旅馆应当妥善保管住宿登记表册,保存期一年。

  该《规定》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也对住店旅客作出了人性化的保护,首次将保护旅客信息写入法律条文之中:“旅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和技防监控资料,但国家侦查机关办案需要提供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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