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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友小心:东阳义乌永康有“电猫”

[日期:2007-06-01] 来源:户外探险网站  作者: [字体: ]
  一个生命的离去,留给生者的是什么

  磐安“电猫杀人”事件追踪

  “我弟弟袁根朝那么身强力壮,他才33岁呀,命丧捕野猪的电网后,至今没能给我们一个说法……”昨日,37岁的磐安汉子袁伟潮站在报社7楼周末部,话音未落,已是泪如雨下。

  [事件回放]

  私设电网抓野兽酿成的人间悲剧,再次在东阳上演。8月12日,东阳市马宅镇徐宅村矢下自然村发生一起私设电网抓野猪,结 果33岁的磐安青年袁根朝不幸触电身亡。

  8月14日,记者赶赴东阳了解该事件。据死者哥哥袁伟潮介绍,其弟袁根朝是磐安尚湖镇人,在靠近事发地不远的沙场里帮忙。8月11日晚上,袁根朝向姐姐借了摩托车,说要出去玩一下。第二天上午,沙场里的一名女职员打电话给袁根朝的姐姐,称袁根朝昨晚去山里抓石蛙,等到11点多,仍未见人回来。他姐姐有些担心,便和亲戚一同去山沟里找。最后在东阳市马宅镇徐宅村矢下自然村边的一条小沟里,发现当地派出所民警和群众正围着地上的袁根朝,原来其弟已经死亡。据现场目击者称,袁根朝一只手还握着私设电网的铁丝。东阳刑警大队在随后的鉴定中,明确指出袁根朝属电击致死。

  记者随后与死者亲属前往现场。这是一个小山村,长期居住的只有4户人家。记者看到,私设电网的电源是从村民李妙琴家中接出,用一根裸露在外的铁丝作为导电线。沿着铁丝的路线,记者发现铁丝一直通往1公里远的几块田地。一路上,铁丝被一根根水泥电线杆架着,乍看上去还以为是村里广播用的电线。许多地方利用树木和低矮的木桩代替电线杆。据了解,铁丝经过的大致路线是从徐宅行政村到该自然村的必经之路,有一处高点的人只要一抬手,就可以直接触到铁丝。

  据了解,李妙琴丈夫曾经是该自然村的村主任,早在10多年前,就已经私自架起这些电线,利用 “电猫” (电力捕兽工具)捕杀野猪等动物。安置在外的电线,只要有东西碰到,家里的警报器就会响起来。她丈夫5年前去世后,“电猫”一度废弃不用。但10来天前,李妙琴又重新启动“电猫”,连通电源。通电第二天就电死一只重达48公斤左右的野猪,卖了600多元钱。12日凌晨,李妙琴听到报警器响,以为又有野猪上钩。早上李妙琴前往事故所在地,结果发现原来是电死了只身一人上山抓石蛙的袁根朝。中午11时左右,李妙琴到派出所投案。

  记者了解到,李妙琴目前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至于案件的详细情况,当地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袁根朝命案发生后,其家属四处反映情况,要求赔偿。由于李妙琴家境拮据,且有上万元欠款,根本无力赔偿。目前,袁根朝尸体依旧冷冻在殡仪馆,没有火化。

  [各方说法]

  电业局:歹徒用菜刀杀人,做菜刀的师傅是没有罪的

  一听到触电事故,几乎所有的指向都对准了供电部门。金华电业局安监处处长汪志奕告诉记者,对于这起触电事件的死者表示非常同情。至于赔偿问题,他认为关键是找到“娘舅”(意即找到对口单位)。他提出,根据谁的资产谁负责的原则,电业部门只负责电表以上的安全监督,至于电表以下则是镇政府综治办或者国家安全监督部门的事。汪志奕举例说,歹徒拿了一把菜刀杀人,做菜刀的师傅有没有罪?显然菜刀师傅是无罪的。

  汪志奕说,前不久湖州有小偷在偷窃电力设施时触电而亡,当地电力部门在死者家属强烈要求下,给予了一点安慰性质的钱,结果在内部遭到批评。所以他欢迎认为电力部门有错的人,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安监局:执法范畴是“安全生产”

  对于电业局的说法,金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了自己的理由。该局职安处处长石跃新告诉记者,他们监管的主体是厂矿企事业等单位部门,还有一个职能是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至于老百姓家里的电线问题是缺乏管理依据的。安监局作为执法范畴是“安全生产”,显然对于上述事件中的私设电网一事没有监管职权。

  镇政府:没有监管职能展不开手脚

  相对电力执法部门所谓的监管真空,镇政府在农户用电问题上也凸现出诸多无奈。东阳市马宅镇政府综治办副主任虞宝兴认为,他们镇政府对此根本没有监管职能。何况现在讲究依法行政,没有相关的法律支持,即使看到乱拉电网也无能无力。在以前也许镇干部一拆了事,但现在他们唯一能做的是,报告派出所。他本人调到该镇已近5年,但没有去过出事这个村庄。他说如果去过该村发现乱拉电网,一定会向公安机关报告,因为这是一个人起码的良心。

  律师:电力主管部门、架设者和使用者应共同赔偿

  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姚立强就上面事件接受记者采访。他个人认为,未经批准在室外,用竖电线杆等方式架设电线,长达10年之久无人过问,电力部门没有履行监管职责。对电网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电力主管部门、架设者和使用者应当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对于本事件中私设电网的行为,已经危害不特定人的人身安全,在我国《刑法》上,称之为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私架电网和使用者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记者手记]

  生命高于一切

  袁根朝仰面朝天躺着,放在胸口的左手中,紧紧抓着一根细细的白铁丝……

  连续几天,我一直无法忘记这个用手机拍下的画面。这个只有33岁的青年,生前曾经有过的无数创业梦想,如今再也无法实现。其70多岁的老母正在大山里,至今不知噩耗,还常到村口苦等在城里谋生的儿子。

  因私拉电网而导致的死亡悲剧,这早已不是第一次。去年婺城区白龙桥也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最后法院裁定电力主管部门和乱拉电线农户赔偿死者10多万元。但这次赔偿显然没能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假如那次对簿公堂之后,有关方面开展一次全市乱拉电网检查的话,袁根朝或许不用为了捉几只石蛙而丧命。

  那么这次袁根朝命案之后呢?我不知道答案,答案在有关部门手中。但我昨晚已经听说,“上山的路,已经危险重重。”至少在东阳、义乌、永康交界的山区,仍旧存在用“电猫”捉野兽的情况。广大山区农民以及会在大山行走的“驴友”等人,千万要留心脚下的路。

  是缺制度还是缺监管,缺权力还是缺良心?一个生命的离去,留给生者的当是什么?

  时刻牢记,生命高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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